春节将至,为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碧水蓝天,响应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1月26日,学院组织志愿者到淄川区般阳路街道杏花社区居委会门前开展“烟花爆竹换鲜花,喜庆祥和进万家”活动。
活动由淄川区文明办主办,学院与般阳路街道办事处承办。活动当天,学院志愿者与淄川区区文明办工作人员、般阳路街道办事处杏花社区志愿者一起,接过市民朋友送来的烟花爆竹,将一盆盆鲜花交到他们手中。
“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习俗污染了空气,噪音扰民,严重的还会伤人,已经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烟花换鲜花,既赏心悦目,还能呼吸新鲜空气,促进身心健康,建设生态文明,是新时代的好事,应该大力提倡!”“烟花易冷,鲜花常开,政府主张我赞成,政府做法我支持!”在活动现场,来兑换鲜花的市民纷纷说。
本次活动共回收烟花爆竹五大箱,回收的烟花爆竹将由区公安部门统一处理;活动共送出鲜花200盆,价值4000余元,鲜花由学院赞助。因鲜花有限,许多未领到鲜花的市民朋友主动把带来的鞭炮交给志愿者回收,自觉为环保做出贡献。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用“眼睛”和“生命”为喻,强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让更多的人自觉成为禁燃限放的践行者和宣传员,共同参与到“美丽中国”建设中来,学院积极落实区文明办要求,在校内张贴禁燃限放公告进行宣传,并由党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体教职工签署《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引导全体教职工从自身做起,从源头把控,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共同守护“淄博蓝”;院学生处、团委在校内进行“我签名、我承诺——禁燃限放烟花爆竹,青春守护碧水蓝天”签名宣传活动。

烟花爆竹换鲜花活动现场
学院志愿者接过市民带来的烟花爆竹
志愿者将鲜花交到市民手中
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呼吁更多人加入到“禁燃限放烟花爆竹”活动中来,过环保年、护“淄博蓝”
孙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