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库付款流程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每月填报用款计划了,用款先要申请,审批通过才能进行款项支付。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通知精神,3月4号财务处起草了《关于填报用款计划的通知》。由于对用款计划的填报是第一次,很多人对此很陌生,部门在填报过程中仍有不少困惑,对大家反映的常见问题做个集中解答。
问:使用什么样的款项需要填报呢?
答:请大家注意了,按照现在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使用财政补助资金需要填报。比如,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如果下个月需要支付,那就要提前填报申请表;如果是非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就不用填报,您只需要办好支付手续,由财务处支付就可以了。
问:我们部门怎么知道项目是不是用财政资金安排的呢?
答:这您不用担心,财务处发给大家的《财政资金用款计划申请表》上所列项目都是使用财政资金安排的,选择您的项目,按支出计划填报就可以了。
问:用款计划什么时候填报合适?
答: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请大家每月7日12:00以前填报完毕。需要记住的就是填报时间,是每月7日。大家对用款计划填报虽还不熟悉,但它成为了我们现在的一项常规工作了。就像新朋友变成老朋友了,月月都要见。
问:我们部门通过什么途径填报呢?
答:财务处每月初会在“用款计划填报群”发布下月份的《财政资金用款计划申请表》,大家进行在线填报。
问:我们部门的项目属于政采项目,有什么特别要求的吗?
答:您说对了!涉及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用款计划的,先联系总务处赵平平同志,她负责政府采购系统的操作,请她在政采系统完善政采项目信息后,您就可以填报用款计划了。
问:弱弱地问一句:我们要是不小心漏报了用款计划呢?
答:那样的话,后果有点严重。会造成下月您的项目无款可用,还会拖慢学院的整体预算执行。所以,您的积极行动,主动填报用款计划需求,就是以实际行动推动学院的预算工作,是给学院作出贡献,给您点赞!
文字:程霞 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