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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赡养老人的看过来 ——个税汇算清缴那些事

发布日期:2022-05-25浏览量:

2021度个税汇算清缴还在进行很多老师们在汇算清缴时,对于赡养老人专项不会填报,财务处对常见事项进行了梳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满足哪些扣除条件呢?60周岁来界定

父母中只要有一位年满60周岁赡养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就可以按照规定标准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父母双方均年满60周岁,只能按规定标准进行扣除,而按老人人数累加扣除。

有哪些扣除标准呢?四种情况要分清

如果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

如果不是独生子女,必须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如果是双胞胎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中任何一个子女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所以每个子女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如果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一方没有其他子女那么纳税人本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如有其他子女就要按照独生子女标准扣除。

有哪些扣除方式呢?均摊分摊商量办

独生子女需要兄弟姐妹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老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一旦确定后,在一年内不能变更。

如果赡养的老人年中去世,专项附加扣除的截止时间是当年年末也就是本度全年都可扣除,年中不需要变更。

信息错误怎么办?四步提示很轻松

如果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个人所得税APP提示汇缴当年赡养老人的信息错误,必须按提示进行信息修改否则无法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如2021年汇算清缴时,提示与2019年信息不一致,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修改

第一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查询

第二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第三步,选择年份“2019年”,点击“修改”

第四步,点击“修改被赡养人信息”,输入变更后保存信息即可。

 

 

文字:侯玉华 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