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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利技师学院代课教师外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3浏览量:

为满足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及《山东水利技师学院代课教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外聘代课教师,承担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任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聘原则

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绩效考核原则,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为一学期。

二、外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师德师风不良记录,符合学院意识形态及师德师风管理相关要求。

(二)岗位具体条件

1.专业课代课教师

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或技术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或技术技能传承等教育教学工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长期在经营管理岗位工作,具有5年以上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长期在本专业(行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在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技能型人才;

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和造诣的能工巧匠、劳动模范、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术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市级传承人等优先聘用。

2.公共基础课代课教师

应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获得者,或荣获教学成果奖、教科研成果奖等具有突出教学业绩的教师优先聘用。

三、外聘程序

(一)报名与咨询

岗位咨询按课程归属实行归口管理,由对应系部负责答疑,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整理打包,以「应聘课程+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意向课程所属系部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8月21日。

报名材料清单:

1.《山东水利技师学院代课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等级、教师资格证等资质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与聘用

教务科研处牵头,会同人事处、监察室及用人部门联合开展资格审查,确定入围面试试讲人员并通知本人。面试试讲由用人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组织能力与实操技能水平。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用人部门与受聘人员签订代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薪酬待遇

课酬按课时核算、按月发放,执行学院代课教师课酬标准,与月度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挂钩;在校用餐参照学院《教职工食堂用餐管理办法》执行。

五、管理与考核

用人部门为代课教师日常管理与考核责任主体,按月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涵盖教学文件、教学秩序、教学组织、学生抬头率、场所卫生、学生评教、教学安全等维度,考核结果作为课酬核算、学期续聘核心依据。聘任期间出现意识形态违规、师德失范、严重教学事故或损害学院声誉利益等情形的,立即解除代课协议。

六、联系方式

统筹咨询部门: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教务科研处

咨询电话:0533-3825028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

学院官网:http://www.sdcw.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