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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5-03-07 点击数: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立足于防范,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果 断措施,控制事态扩大蔓延,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 人”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 制和责任追究制。

1.4 应急预案体系

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学院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学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2)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学院为应对某一类型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的应急预案。

3)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主要是学院为应对举办大型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由承办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

各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实际,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或可以预见的,可能或已经对学校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产生影响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1.6 评估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影响学院安全稳定,危及公共安全,造成社会危害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总结分析国内外校园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结合学院所在城市地理、气象等特点,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出以下评估分类: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水旱灾、气象、地震及因自然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事故;危化品泄漏、爆燃等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校园溺水、触电、煤气中毒等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锅炉、供水、电、气、热等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故,春游、秋游等课外集体活动事故,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校车及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其他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突发灾难事故。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动物疫情等事件;学院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新冠肺炎、手足口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

4)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员工的 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 罢考、上访、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非法传教、传销、政治性活动;师生非正常死亡、 失踪等可能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5)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 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 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 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负责组织的各级各类 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 事件;在考试实施等环节发生的大规模舞弊及其他突发事件等。   

7)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1.7 级别划分

学院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以下三级:

1)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对学院生活工作秩序、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恶劣影响,出现跨系部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需由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置,甚至需由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的,对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对学院工作、生活秩序、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伤害,需由学院和驻地政府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由驻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的突发事件。

3)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的,可能涉及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对学院生活工作秩序、社会稳定可能造成一定影响,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以学院为主可以处置的突发事件。

2.组织体系

2.1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1.1 领导小组

2.1.1.1 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2)编制修订《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对突发事件处置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4)在预测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

5)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协调与上级主管部门、驻地政府部门的关系,沟通汇报相关情况;

6)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审核发布信息,授权信息发布;

7)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学院稳定、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8)审议、决定学院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2.1.1.2组成人员

  长:党委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2.1.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2.1.2.1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3)修订和完善学院总体应急预案;

4)督查各类应急预案演练,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支持;

6)做好应急工作处置过程中的信息上报、信息发布工作;

7)根据有关通知,发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公告;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2 组成人员

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

办公室副主任:学院办公室、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员:组织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办公室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监察室、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2.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工作小组

2.2.1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专项应急工作预案;

(2)组织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3)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组成人员

1)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学生工作处、学院办公室、宣传部、教务科研处、财务处、安全管理处和各系部

2)处置非正常伤亡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员:宣传部、安全管理处、办公室、财务处、总务处、院卫生所、法律事务顾问及各分学工组长

3)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小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安全管理处负责人

成员部门:安全管理处、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办公室教务科研处、财务处和各系部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长: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总务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

成员部门学院各部门和院卫生所

5)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宣传部、信息技术系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科研处财务处、总务处、安全管理处和各系部

6)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书记、院长

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

成员部门政职能部门、各系部、各党支部。

7)突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安全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宣传部、总务处、工会办公室和各系部

8)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工作小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教务科研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部、教务科研处、继续教育部、学生工作、安全管理处、教学督导室、各系部。

9)防汛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办公室教务科研处、安全管理处、总务处和各系部

10)地震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各部门

11)实验实训室危化品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教务科研处、安全管理处、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教务科研处、安全管理处、总务处和相关系部。 

12)特种设备应急工作小组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部、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安全管理处、总务处和相关部门。

2.3 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2.3.1 工作职责

1)对大型活动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和 预测,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管理和监 测,做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

2)编制大型活动应急工作预案;

3)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力度,掌握活动实时进展,做好教 育疏导工作;

4)负责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3.2 组成人员

  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承办单位、宣传部、安全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2.4 突发事件部门应急工作小组

2.4.1 工作职责

1)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2)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3)收集上报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4)负责处置本部门内部发生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全力配 合学妥善处置本预案所列各类突发事件;

5)负责配合做好应急预案演练。

2.4.2 组成人员

各部门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3.运行机制

学院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恢复重建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1 预防

3.1.1 各部门要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任务,及时排查、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3.1.2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管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3.1.3 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1.4 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3.2 预警

学院按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知,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通过公告、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方式。

3.3 应急处置

3.3.1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和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要第一时间报告信息并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先期处置。

3.3.2 事件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专项应急工作小组负责部门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尽快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30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的,要随时进行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必须在1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3.3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3.4处置程序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由领导小组召集专项应急工作小组或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研判,启动应急响应。

专项应急工作小组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应对,并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告。根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事件性质、等级,提出报告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报告驻地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水利厅等上级主管部门。

事件处置结束,领导小组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向驻地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水利厅等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4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学院突发事件的信息由学院统一发布。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根据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特点和规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3.5 恢复与重建

3.5.1 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学院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驻地政府寻求援助。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做好各部门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5.2 社会救助

校工会负责社会、个人或者国内外机构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与监督。

3.5.3 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学院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并实施灾后重建秩序的计划。

4.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专项应急工作小组、各系部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4.2 物资保障

总务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统一协调。采用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物资信息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第一时间调用。

4.3 基本生活保障

学院办公室、总务处负责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总务处负责组建医疗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寻求社会卫生力量援助。

4.5 交通运输保障

学院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完善紧急情况校内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4.6 治安维护

安全管理处负责对校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维护校园秩序。

4.7 应急场所

安全管理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明确校内应急场所和疏散线路,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的转移或疏散。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各应急工作小组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各应急工作小组要定期宣传应急法规和应急处理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队伍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5.3 责任和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6.附则

本预案由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置学生突发事件,快速消除影响,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的损害,保护学生的切身利益,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分类

   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学生伤亡、重特大财产损失或严重影响学院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3.1 校园群体事件。主要指罢课、罢餐、集会、游行、示威、民族冲突等影响学院稳定的群体事件。

    1.3.2 校园安全事故。主要包括火灾、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故障事故等。

    1.3.3 校园治安事件。打架斗殴、偷盗、砸抢等刑事或治安案件。

    1.3.4 学生个体事件。主要指学生个体离校出走、重大疾病、突然死亡、自伤自杀等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超出事发系部部门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运作,维护稳定。

1.6总体要求

   问题苗头发现得早,影响范围控制得住,事件处置解决得好。

2.组织体系

   学院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宣传部、教务科研处、财务处、安全管理处和各系部

2.2 应急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2.2.1 编制并修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2 组织应急工作演练;

    2.2.3 负责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2.2.4 完成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行机制

3.1 预防

    3.1.1 学生工作处要加强对全校学生工作的指导,做好日常性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畅通与学生沟通的渠道,化解矛盾,理顺情绪。

    3.1.2 各系部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强学生工作信息调研,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要坚持学生工作信息报送、学生工作干部值班、辅导员进宿舍进课堂、校内外大型活动审批等制度;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了解学生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掌握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帮助学生排忧解难,严防出现突发事件。

    3.1.3 各系部、各部门还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学院各相关部门在发现或掌握有关涉及学生人身财产、学院安全稳定的信息且认为有可能会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3.2.1 预警发布

     由应急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发布。

3.2.2 发布内容和形式

    1)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及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2)发布形式: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经同意后发布。

3.2.3 预警响应

    1)实行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2)及时通过网站、广播、短信等渠道宣传防范应急常识、发布应对工作提示;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学生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3.2.4 预警解除

    应急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 应急处置

3.3.1 信息报告

3.3.1.1 报告时限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系部或事发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初报后3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续报,随后随时续报。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确保全程跟踪续报工作。

应急工作小组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续报工作。

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必须在24小时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3.1.2 报告内容

初报信息时,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破坏程度等信息,并不得遗漏。

续报信息时,要包括事态发展趋势(含媒体记者到场、舆情等情况)、现场采取的措施、对应急工作小组指示落实情况、需要协调解决事项、工作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同时,还要报告以下内容:

事件起因及背景、性质判断、影响程度评估等,现场采取措施、事件发展态势、是否会发生次生灾害、是否需要疏散学生等,现场负责人和信息报告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要素报全。

要把涉事学生的姓名、性别、专业、系部、民族、生源地、家庭基本情况等要素报全。

要将第一时间掌握的学生在心理、人际交往、近期情绪表现等情况进行报告。要将在第一时间发现的现场可疑物品、可疑人员等信息进行报告,要将在第一时间对现场相关物品的固定情况进行报告。

对上述因客观原因尚未核对、落实的要素,要说明情况,并做到一旦掌握信息要第一时间报告。续报工作要求随时报告。

终报信息时,要说明事件处置结束时间、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总结评估情况和经验教训。

3.3.2 先期处置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所在系部或事发部门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成立事件处置临时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迅速处置,专人负责,分工协作。

3.3.3 应急响应

接到学生突发事件报告后,由应急工作小组视情况进行处置并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旦启动应急响应,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事件的处置方案、工作分工等事项,对事件处置工作做出部署,由应急工作小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系部、部门开展处置工作。

3.3.4 应急处置措施

3.3.4.1 校园群体事件

    1)学生工作处、相关系部发现情况或接到有关信息后,应立刻分别组织学生工作干部做好跟踪监控工作,把影响范围尽量控制在校园内,并做好防范事态进一步扩大的工作。

    2)学生所在系部应首先向事件相关学生讲解政策,强调纪律,正确引导,化解矛盾。

    3)如突发事件已经发生,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辅导员及学生所在系部安全管理处、引起事件发生的相关责任部门等部门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4)当学生大规模聚集,可能在校园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安全管理处应迅速与地方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协助;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学生提出到校外游行时,安全管理处应及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未经批准,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校外游行活动一经批准,学生工作干部要贴近指挥,严格按指定时间、地点和路线行进,防止游行过程中出现过激行为,严防被不法分子参与、利用和破坏。

    6)事件结束后,要及时加强对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稳定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及时总结,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3.4.2 校园安全事故

    1)出现火灾、交通肇事、设施设备伤人等事故后,事故所在部门安全负责人、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系部负责人辅导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刻向有关人员报告。

    2)先期到达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协助事故所在部门研究救护方案。

    3)需要报警的,根据事故性质立刻拨打校内报警电话和校外报警电话,并保护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发生火灾的,各楼宇值守人员和先期到达人员应立即展开灭火自救,打开所有疏散通道,组织楼内人员有序撤离,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4)事故所在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各系部根据应急工作小组安排,召开学生干部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学生思想稳定。

3.3.4.3 校园治安事件

    1)学生工作处及相关系部发现情况或接到信息后,学生工作处学生所在系部负责人、以及学工组长和辅导员及有关部门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要及时平息事态,疏散无关人员,控制局面,避免冲突升级,按规定报警,保护现场。

    2)若有人员受到伤害,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护,并视情况拨打急救电话。

    3)以安全管理处为主调查事件原因,如有必要,经应急工作小组同意,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相关各系部要密切配合,协助做好当事学生的处理工作。

3.3.4.4 学生个体事件

    1)发生学生个体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知情人要立刻向学生工作处及学生所在系部学工组报告,学生工作负责人要立即组织启动情况调查、联系家长和协助家长查找等工作,超过24小时没有音讯的,要及时与安全管理处联系;超过48小时的,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出现重大情况的要立即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2)学生发生较大疾病、伤亡等重大意外事故的,辅导员和系部系部学工组负责人立即通知救护人员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视情况及时将信息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3)学生所在系部学工组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安排学生家长到校外住宿,协助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4)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伤亡学生的赔偿或抚恤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按照应急工作小组的要求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5)一旦学生家长在事件过程中发生过激行为或出现静坐、示威等现象,安全管理处要及时控制局面,将当事人带离现场并做好管控工作;严重影响学院教学秩序的,按有关规定依法果断处置,并请求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3.4.6 其他突发事件处置指导流程   

本预案未明确规定的其他突发事件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参照有关事件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3.3.5 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小组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在综合各方面意见并报经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宣布应急结束。

3.4 善后处置

    3.4.1 学生工作处和各系部继续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消除学生的恐慌心理,稳定学生思想情绪,加强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

    3.4.2 视情况对学生所在班级、学习或生活接触密集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对有心理问题学生的干预,按照学院学生心理教育的规定处置。

    3.4.3 学生工作处妥善做好学生学籍处理,教务科研处妥善做好复课准备等工作,对突发事件后的教学秩序进行监督检查。

    3.4.4 应急工作小组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

3.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3.5.1 学生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学院统一对外发布信息。

    3.5.2 根据应急工作小组要求,要对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处置情况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5.3 宣传部要加强对校内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体的管控,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为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应急保障

4.1 队伍保障

应急工作小组成员部门、学生工作系统、事发部门工作人员为学生突发事件处置的骨干和主力军。如有必要,动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各部门要加强应急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与学院所在地政府、社会团体等的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与帮助。

4.2 财力保障

财务处负责保障处置学生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并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4.3 医疗卫生保障

总务处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如有必要联系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请求协助。

4.4 交通运输保障

学院办公室负责应急交通工具的安排、调度。安全管理处负责确保校内运输路线安全、畅通,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4.5 治安维护

安全管理处负责现场治安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扰乱现场治安、干扰阻挠事件处置的人员,如有必要,可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学院秩序。

5.责任追究

5.1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5.2 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学生突发事件情况或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使突发事件发生或在发生突发事件后,麻痹大意,工作疏忽,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责任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6.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水利技师学

学生校内非正常伤亡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学院的安全管理,规范并提高学院面对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发生,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院安全与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学院应在平时积极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安全教育等预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学院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在基本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问题,避免因设施故障、教学管理工作疏漏、安全意识缺乏而直接造成的非正常伤亡事件。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筛查、心理健康教育、预警网络建设、情绪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避免因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而引发的校园他杀或自杀等非正常伤亡事件。

2)以人为本原则。在非正常伤亡事件处置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既要尊重当事人保护其隐私,维护其名誉,也要注意加强学生的教育引导,做好学生的情绪疏导、心理安抚工作,更要尊重并给予当事人家属以必要的人文关怀和恰当的帮助。

3)依法公正原则。非正常伤亡事件的性质与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学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依据《学生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依法处理。

4)合理适当原则。在非正常伤亡事件的处置中,既要考虑当事人家属的情感和家乡的风俗习惯与民族宗教要求,也要考虑学院的社会影响和承受能力,在依法公正的基础上,坚持合理适当的原则。

5)及时妥善原则。在非正常伤亡事件处置中要按照“宜缓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慢”的原则妥善开展工作,在充分尊重当事人家属的痛苦感受和合理要求的基础上,心平气和地就事件的处理达成共识。

1.4 适用范围

非医学原因导致的特别重大、重大或较为重大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主要包括交通意外、踩踏、触电、坠亡、溺水等意外事故及斗殴等社会治安事件导致的人身伤害、死亡事件。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处置非正常亡事件应急指挥小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员:宣传部、安全管理处、办公室、财务处、总务处和各系主要负责人,院卫生所负责人、法律事务顾问及各系学工组长。

  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突发事件的顺利处置。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信息、汇报工作情况。

2.2 处置非正常伤亡应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

  员:学生处副处长、安全管理处校卫队队长、宣传部工作人员、院卫生所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班辅导员

2.3 相关工作组

2.3.1 应急救护组

  长:院卫生所负责人

  员:院卫生所工作人员。

  责: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协助120及医院做好危重伤员的救治工作。

2.3.2 现场警戒组

  长:安全管理处处长

  员:安全管理处校卫队队长、相关学院辅导员及学生骨干

  责:负责校内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疏散人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3.3 舆情信息组

  长:宣传部部长

  员:法律事务顾问、宣传部工作人员

  责:负责校内、校外的相关信息通报工作;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了解师生对事件的反应及网络等媒体舆情,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方案。

2.3.4 善后处置组

  长:学生处处长

  员:法律事务顾问卫生所负责人、财务处处长、院工会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副处长、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负责人、辅导员。

  责:负责学生后续的救护帮扶工作;负责学生家长的接待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续的医疗、法律、保险等工作

3.应急响应

3.1 紧急救护

第一现场人员要立即报“120”“110”,以全力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同时迅速向值班院领导、安保处和学生处主要负责人汇报。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先救人、后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通知各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和预案开展工作。

应急救护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启应急救护预案并派出医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护。

3.2 现场保护

现场警戒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刻赶赴现场,采取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疏散围观师生、保存好证据,防止围观和拍照等措施,为医院、公安、司法鉴定机构等对事故的性质、责任的认定提供保障。根据可能与必须的原则封存相关现场。如遇外来人员滋事等治安事件引发的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立即拨打110。

3.3 调查取证

由现场警戒组配合驻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对当事人现场遗留个人物品予以封存保管,同时开展现场调查访问,寻找目击证人;现场调查访问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收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发现后采取的保护措施,现场所见所闻的情况,有无可疑人员或者其他人出现在现场,现场有无反常情况以及物品损失情况等,同时做好现场指纹、足迹等必要痕迹的提取。

3.4 信息发布

由办公室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有关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及时跟进续报。由舆情信息组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并注意把握舆论主导权,控制网络不良言论的散播,待学校统一意见后视情况发布调查和处置信息。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3.5 家属接待

确定死亡事件成为既定事实后,由应急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联系学生家长。一般学生由所在系(部)学工组负责联系并告知学生家长有关事故信息,请家长尽快赴学校或事发地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告知内容要统一说法,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但通常不直接告知学生家长有关当事人已死亡的事实,让学生家长及亲属到达学校后慢慢了解接受。对于家属的吃、住、行等安排由办公室负责,要做到周到、细致、合理。一般选择离学校有一定距离的宾馆,同时考虑环境和谈判的需要。

交通方面由学校安排车辆接送,由所在系(部)学工组派人全程陪同;家长或监护人如有情绪不稳和过激举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派出不同人员进行沟通和解释。

3.6 事态控制

一旦由于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堵门、围攻学校教职工、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甚至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需当机立断作出判断,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还要认真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为事后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调查取证的重点包括事件全貌及整个演化过程、升级发展过程、事件原因、组织指挥人物、主要参与人员、实施过激行为的手段、造成严重危害校园公共安全秩序的后果等。

3.7 心理疏导

遇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要做好与当事人家属以及与事件处置相关师生的心理疏导、安抚等工作。可采用开展活动转移在校师生的注意力,采用团队辅导、集体咨询等形式对当事人班级任课教师、同学或虽了解情况但影响不是很大的学生开展心理咨询;采用个别咨询、心理矫治等形式对当事人同宿舍的学生、好友、辅导员或在事件中参与程度较深的师生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工作。

3.8 协商谈判

等待家属情绪稳定,基本了解事件真相,接受现实以后才能进入实质性谈判。如家属失去理智,无理取闹,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使协商和谈判得以正常进行,如:暂停商谈,请警方作为第三方协助商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地方政府,请当地派出所负责人前来协助商谈;尽量避免情绪对立,当商谈产生僵局时,请警方作为第三方介入。

协商谈判过程中应做到五“要”:一要掌握分寸,不激怒当事人亲属;二要分清责任,既不推卸也不包揽;三要争取主动,掌握商谈主动权;四要寻求帮助,取得地方政府支持;五要经费打包,对接待、丧葬、交通、补偿等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经济补偿或者人道主义援助金额确定后,应有学校法律顾问介入,签订保护双方利益的严密协议。

4.应急响应终止

4.1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事件基本平息、相关人员得到及时救治与安置,校园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得到恢复。

4.2 终止程序

一般性学生伤害事件由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为严重的学生伤亡事件由院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宣布应急结束;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学生伤亡事件,由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市应急办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 善后处置

4.3.1 履行协议。根据协议,妥善安排好当事人及其家长的帮扶救助工作。

4.3.2 责任追究。按照“四个必须”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即事件原因必须查清,事件责任者和广大师生必须受到教育,事件责任者必须受到处理,整改措施必须落实到位。认真总结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并视情将事件处置的情况书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小组定期组织全院的联合演练,提高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6.附则

6.1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处置非正常伤亡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制定,并报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部门职责工作职责变动,人员发生变动,应急处置评估证明本预案需要改进时进行修订。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院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火灾发生、降低火灾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院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火灾高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决策科学、协调有度、行动果断、保障有力。

2.组织机构

2.1 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2.1.1 组成人员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安全管理处、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教务科研处、财务处、总务处和各系部

2.1.2 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演练;

3)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4)完成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应急行动组

工作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灭火、疏散引导、防护救护、警戒、信息等。

2.2.1 协调联络组

      长:安全管理处负责人,失火部门安全责任人

      员:失火区域有关部门安全责任人,校卫队队长、安防监控室值班员。 

      责:负责应急处置的联络协调和组织调度

2.2.2 灭火组

      长:安全管理处负责人

      员: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保安等 

      责:负责火灾扑救和人员、物资的抢救

2.2.3 疏散引导组

      长:安全管理处、失火区域安全责任人

      员:有关部门疏散引导人员

      责:负责引导被困人员安全疏散

2.2.4 防护救护组

      长:院卫生所负责人

      员:医护人员、失火部门负责人和现场教职工

      责:负责火灾现场伤员的医疗救助

2.2.5 警戒组

      长:安全管理处负责人

      员:校保安队员

      责:负责火灾现场警戒、秩序维持和救援通道疏通工作

2.2.6 信息组

      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员:宣传部工作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

      责:负责火灾现场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关注网络等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拟定上报材料

3.应急机制

3.1 火灾预防

    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师生员工增强防火意识、丰富火灾扑救和自救逃生知识;要不断提升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消除能力,定期组织检查整改,从根本上防止火灾发生。

3.2报警

    3.2.1 火警电话:119,学院报警电话:3825110、3825119

    3.2.2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3.2.3 报警人应根据火势情况,选择适当的报警方式。如火势不大,未发现浓烟,应拨打3825110报警;如火势较大,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拨打3825110报警;如发现有人受伤,还应视伤情拨打120急救电话。

3.3 接警

    3.3.1 3825110接警员应问清起火的准确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等,准确记录报警人提供的所有信息。

    3.3.2 接到报警后,接警员应立即向协调联络组长报告,并通知失火部门安全责任人。

    3.3.3 协调联络组应立即随同灭火行动组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处置。

    3.3.4 如果火势较大且已拨打119报警,协调联络组长应立即向工作小组报告,并安排专人到主要路口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

    3.3.5 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各行动组迅速开展工作,同时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4 火灾扑救

    3.4.1 发现火灾后,现场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进行初期火灾的扑救,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并对可能导致火势扩大或引起爆炸的物品和重要的文件档案进行紧急抢救和疏散。

    3.4.2 灭火行动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灭火设施赶赴火场,详细了解火灾情况,组织现场人员有计划地展开灭火自救工作。

    3.4.3 立即切断火场的非消防电源,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确认灭火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转。

    3.4.4 消防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听从消防队统一指挥,协助进行灭火。

    3.4.5接到撤离命令后,灭火行动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疏散,一并撤离火灾现场。

3.5 应急疏散

3.5.1 疏散引导组应立即了解火场情况,做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决定,向工作小组报告。

    3.5.2 疏散引导组组长发布应急疏散指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告知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告知不需疏散或按计划未到疏散顺序的人员保持镇定。

    3.5.3 接到疏散指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携带应急灯、手电筒等照明设备,引导本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到疏散集结地,认真检查每个房间,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3.5.4 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要沉着冷静,按命令依次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进行帮助和安抚,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3.5.5 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尽早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3.6 防护救护

    3.6.1 接到命令后,防护救护组长应立即组织医护人员,携带医疗救护设施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6.2 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联系医院接纳救助伤员。

    3.6.3 组长应保持与工作小组的联络畅通,及时准确地报告现场的有关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3.6.4 火灾现场人员应全力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3.7 信息报告

信息组将收集、整理、汇总的有关信息和拟定的报告材料,经工作组审核后报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7.1 事件报告

发生火灾后,失火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应急工作小组。确认火灾发生后,工作小组应立即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30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火灾扑救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时,要随时进行续报。火灾扑灭后,须在1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7.2 报告内容

     火灾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8 火场警戒

3.8.1 警戒组接到命令后,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维持秩序,阻止围观和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不良人员趁火打劫。

3.8.2 疏通校内救援通道,确保校内交通畅通。

3.9 应急结束

    3.9.1 经公安消防队确认火灾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后,工作小组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报告。

    3.9.2 失火部门协助工作小组做好火灾损失的统计及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9.3 联络协调组配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3.9.4 工作小组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终报材料,提出表扬和责任追究建议。

4.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保障

    4.1.1 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各自实际,确定安全负责人和所辖所有区域的安全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

    4.1.2 学院所有安全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和应急行动组成员都应熟知火灾发生后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能够做到处惊不乱,有序处置。

    4.1.3 各行动组长要注重队伍建设,确保人员数量,提高业务能力。特别是灭火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灭火和抢救训练,锻炼和提高实战能力,并保证接到命令后能迅速集结。

    4.1.4 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高应急队伍的处置能力。

    4.1.5 学院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在本区域发生火灾后,自然成为疏散引导组组长,应熟悉所辖区域、相邻区域的安全应急通道和周边环境情况,在引导疏散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4.1.6 辅导员应参加本系部学生的应急疏散引导工作。

    4.1.7 有关部门应保存好学院建筑施工图纸备用;水电管理人员应参加灭火组的工作。

4.2 应急物资保障

    4.2.1 协调联络组是消防应急的联络中枢,应具备随时掌现场情况、迅速下达处置命令、有效协调各组工作的能力。为确保联络畅通,应提前编制消防应急通讯录,备齐应急通讯设备。

    4.2.2 安全管理处负责建筑物外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正常使用状态;要做好消防器材和救护救助设施的储备工作,保证火灾扑救的物资供应。

    4.2.3 防护救助组应注意研究火灾可能造成的伤害类型和治疗方法,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设施,以备不时之需。

    4.2.4 各部门应根据所辖责任区的实际,正确配置灭火器材,保证足量、有效、可用。

    4.2.5 学院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在本区域发生火灾后,担任疏散引导组组长,在引导疏散过程中应发挥关键作用。要做好所辖辖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本区域的安全应急通道畅通和应急指示标识完好有效。

    4.2.6 财务处、总务处应确保应急经费和应急物资的筹集。

5.附则

本预案由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学院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减轻或者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心健 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 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 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目标

    1)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不在校园内蔓延。

1.5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分析、预警。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妥当处置。

    4)依靠科学、通力合作。应急事件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规范化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和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要广泛组织、动员师生员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防控与处置工作。

2.1 组成人员

  长:党委书记、院长    

常务副组长:分管总务工作的副院长

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2.1.2 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2.2 工作职责

    1修编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院各部门、各部门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卫能力;

    4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现师生员工出现早期症状,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5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卫生条件,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确保学院教室、宿舍、厕所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饮食卫生及安全;

    7及时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积极配合做好对伤员、传染病人和传染病密切接触者的救治、隔离治疗等工作

    8完成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行机制

3.1 预防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有关部门要经常对食堂、教学与生活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加投入,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相关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教育进单位、进课堂, 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增强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 生习惯和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互 联网及校园广播等途径,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 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应对能力

(3)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专题教育,增强学 生识别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 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证照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倡导和组织师生员工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5)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安全教育,杜绝或减少事故隐患。

3.2 监测、预警和报告

3.2.1 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院卫生所指定专人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对可疑事件要分析研判其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边地区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密切关注其发展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按照《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报送信息;

    2)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院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规定职责的情况。

3.3 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必要时在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指示和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3.1传染病

3.3.1.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院驻地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校内疫情通报。

    2)做好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学院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要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3.3.1.2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院驻地发生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3.1.3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院驻地发生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学生和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出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并进行跟踪预防。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进行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2)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院不组织、举办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3)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所进行每日消毒、通风换气。

    4)每日公布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3.3.1.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性新冠肺炎、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肺鼠疫 及肺炭疽等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暂停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 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 实行停课;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续发病例,可 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并根据上级要求隔离观察和分诊监测。若 需全校停课,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线上教学、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停课不 停教、停课不停学。停课放假期间,根据上级和学要求,开展 线上教学,学工作人员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 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保持工作正常运行。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信息。对师生员工进行正确的引导,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师生员工健康和自我防护能力,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消除师生员工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3.3.2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协助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教育(人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

   3)封存导致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4)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5)配合有关部门对用餐师生进行调查,较强与师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引导工作;

6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3.3.3 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重大人身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及时将伤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2)根据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迅速报告当地卫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调查

 

    3)尽快采取措施,消除危害,防止事态扩大

    4)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4.保障措施

4.1人力资源保障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配备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4.2 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院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演练计划、演练评估和相关资料及时存档。

5.2 预案管理

    1)本预案下发后,各部门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抓好实施。

    2)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5.3 责任追究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应急工作中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6.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原《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鲁水技师院字201749号)同时废止。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学院应对和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护公众利益。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 2007)》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学制定的《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以预见的、可能或已对学院师生员工权益和学院安全稳定产生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原则:

1依法管理,科学应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等相关规定以及学制定的《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2)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一级由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落实各部门的工作责任,相关部门应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信息系负责网络安全和系统运行,保障校园网的畅通运行和各服务器的正常运转;各部门负责其主管网站上的内容安全、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安全和系统内的数据安全,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将有害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3)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重点保护网络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从预防、监控、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和打击犯罪等环节,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构筑网络与信息安保障体系。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准确信息,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2.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响应工作机构按照角色划分为3个功能小组:领导小组,应急响应实施小组,应急响应专家小组。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并严格按照应急响应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响应工作。

2.1 领导小组

2.1.1 组成人员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宣传部、信息技术系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科研处财务处、总务处、安全管理处和各系部

2.1.2 工作职责

对学的网络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供人员和物质保障,指导和协调校内各部门实施网络安全工作预案,处置各类危害校园网络安全的突发事件。具体职责包括:

(1)制定工作方案,提供人员和物质保障;

(2)审核批准应急响应策略、应急响应预案,批准和监督应急响应预案的执行;

(3)指导全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4)启动定期评审、修订应急响应预案;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利用计算机网络泄密的违法行为;

6负责组织的外部协作,牵头组织重大敏感时期、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期间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协调处置

    7完成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应急响应实施小组

当由于系统崩溃、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等原因造成校园网运行异常或瘫痪时,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实际控制需要,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学院网络的正常运行。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校园基础网络系统安全;

(2)负责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的处置;

(3)负责院级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处置的技术支持。

2.3 应急响应专家小组

聘任校内外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网络安全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具体职责包括:

对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研究分析网络安全事件的相关情况及发展趋势,为应急响应提供咨询或提出建议;

分析网络安全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为应急响应提供技术支持。

3.事件分级、分

3.1 事件分类 

校园网络安全事件可分为三类:

(1)攻击事件:指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病毒感染、非法入侵等造成学院网站或部门二级网站主页被恶意篡改、交互式栏目和邮件系统发布有害信息;应用服务器与相关应用系统被非法入侵,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篡改、删除;在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侵犯知识版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等,由此导致的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

(2)故障事件:指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因网络设备和计算 机软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等导致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

(3)灾害事件:指因洪水、火灾、雷击、地震、台风等外力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坏,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等。

(4)其他类事件:指不能归为以上分类的网络安全事件。

3.2 事件分级

依照《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根据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实际情况,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3.3 事件定级

依据事件分级和事件分类,综合信息系统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两个方面,对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

4.监测与预警 

校园网络现有和新建的网络通信平台、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参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按照最终确定的保护等级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不断完善网络安全防御系统,包括防火墙、堡垒机、上网行为管理、日志审计系统等,并对网络设备的安全性进行合理配置,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升级更新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事件预警预报体系,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坚持校园网络安全工作值班制度,加强对校园网络与学校网站等重点信息系统的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做好相关数据日志记录,设立内容过滤系统,确定合理规则,对校园网络进出信息实行过滤及预警。

做好服务器及数据中心的数据备份及登记工作,建立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一旦发生校园网络安全事件,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综合确定预警等级,并采取相应措施。特殊时期,可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由应急响应实施小组进行统一安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园网络和信息数据采取加强性保护措施,对校园网络进行不间断的监控。

5.应急处置

5.1基本流程

5.1.1应急启动

特别重大(Ⅰ级)以及重大(Ⅱ级)事件发生时,直接启动的应急处置程序。

较大(Ⅲ级)发生时,首先由应急响应实施小组进行处理;15分钟未成功处理故障,联系维护支撑单位协助处理。

一般(Ⅳ级)事件发生时,由应急响应实施小组人员进行处理。

5.1.2 启动响应(Ⅰ级、Ⅱ级响应)

5.1.2.1 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进入应急状态,领导小组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1.2.2 掌握事件动态应急响应实施小组了解校园网受到事件波及或影响情况,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

5.1.2.3 决策部署领导小组、应急响应专家小组和应急响应实施小组研究对策,对处置工作做出决策部署。

5.1.2.4 处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应急响应专家小组和应急响应实施小组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管控手段,最大限度地阻止和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网络安全事件的分类,初步确定应急处置方式,区别对待。

对于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立即邀请具备条件的单位进行技术协助。

应急处置人员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保留、收集相关证据。相关信息通告由领导小组决定,并组织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未经批准,部门或人员不得擅自发布相关消息。

5.1.3 事件级别调整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各专项工作组监控事件动态变化,当认为需要调整事件级别时,按有关流程上报并调整事件响应级别。

5.1.4 结束响应

通过应急处置成功解决网络安全事件后,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网络信息系统恢复,同时对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响应进行总结。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问题或故障。

(2)原因分析。

(3)采取的应急措施或应急方案。

(4)结果评价。

(5)建议应采取的后续措施或需进一步考虑的解决方案。

(6)总结经验教训。

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原则上在应急响应结束后 30天内完成。

5.2 专项应急处理

5.2.1 非法言论

1)信息确认:确认网站上出现不良信息(或者网页被篡 改),将被篡改的页面进行拍照、截图或导出。

2)通知人员:通知领导小组和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 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XXX 网站XXX页面顶部出现不良信息,信息内容是XXX,已拍照)。

3)关闭网站:立刻关闭网站。

4)保留日志和截图:将相关日志保存并导出,包括安全设备日志、系统日志、异常情况截图、各时间点记录等。

5)确定攻击源:请有关厂商、网警协助确定网络攻击或信息破坏行为信息,确定攻击源。

6)消除恶意程序:查找攻击源计算机,更新特征库,使 用防病毒客户端或使用针对网络攻击或信息破坏程序的专杀工具查杀程序,如果网络攻击或信息破坏程序依旧不能清除恶意程序,则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并安装防病毒客户端。

7)加固系统:清除网络攻击、信息破坏程序或安装完操作系统后,应立即修改系统密码,更新系统补丁,升级防病毒客户端程序。

8)网站恢复:恢复网站页面重新投入使用。

9)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2 黑客攻击

1)信息确认:确认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上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黑客正在进行攻击,将被攻击的计算机、服务器进行拍照、截图或导出。

2)断开网络:断开网络,并将受影响计算机、服务器的从网络中隔离出来。

3)通知人员:确定事件类型,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等(例如: 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XXX服务器遭到黑客攻击,已隔离、拍照)。

4)报警:领导小组会商后,如人为情况严重,则立即向公安部门或上级机关报警。

5)保留日志和截图:将相关日志保存并导出,包括安全设备日志、系统日志、异常情况截图、各时间点记录等。如果部份日志已经被黑客清除,可以通过日志恢复等方法,尽量找到更多的日志。

6)确定攻击源:请有关厂商、网警协助确定黑客攻击信息,确定攻击源。

7)阻断攻击途径: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录账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

8)消除有害程序:更新特征库,使用防病毒客户端或使用针对有害程序的专杀工具查杀有害程序,如有害程序依旧不能清除,则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并安装防病毒客户端。

9)加固系统:清除病毒或安装完操作系统后,应立即更新系统补丁,升级防病毒客户端程序,恢复或加固核心交换机、防火墙设置。

10)客户端、服务器恢复到日常状态。

11)恢复核心交换机、防火墙设置。 

12)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3 网络病毒

1)信息确认:确认计算机、服务器感染有害程序,将被攻击的计算机、服务器进行拍照、截图或导出。

2)隔离系统:将受影响计算机、服务器的网络断开,拔出网线,使计算机、服务器保持单机状态。

3)数据备份: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4)通知相关人员:确定事件类型,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XXX 服务器感染有害程序,已隔离、拍照)。 

5)保留日志和截图:将相关日志保存并导出,包括安全设备日志、系统日志、异常情况截图、各时间点记录等,如果部份日志已经被黑客清除,可以通过日志恢复等方法,尽量找到更多的日志。

6)确定问题:请有关厂商协助确定有害程序信息,包括有害程序类型、来源、感染途径、感染范围、已遭受的损失等。

7)消除有害程序:更新病毒库,使用防病毒客户端或使用针对有害程序的专杀工具查杀有害程序,如有害程序依旧不能清除,则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并安装防病毒客户端。

8)清查其他系统: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 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9)加固系统:清除病毒或安装完操作系统后,应立即更新系统补丁,升级防病毒客户端程序。

10)客户端、服务器恢复到日常状态。

11)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4 服务器软件系统故障

1)信息确认:确认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将软件故障情况进行拍照、截图或导出。

2)启动备份服务器系统:由备份服务器接管业务应用,将故障服务器脱离网络。

3)转移数据:取出系统镜像备份磁盘,保持原始数据。

4)通知相关人员: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XXX 服务器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已启用备份服务器、拍照)。

5)保留日志和截图:将相关日志保存并导出,包括安全设备日志、系统日志、异常情况截图、各时间点记录等,如果部份日志已经被黑客清除,可以通过日志恢复等方法,尽量找到更多的日志。

6)重新启动故障服务器系统:重启系统成功,则检查数据丢失情况,利用备份数据恢复;若重启失败,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请求技术支援,作好技术处理。

7)服务器软件系统恢复到日常状态。

8)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5 业务数据损坏

1)信息确认:确认业务数据遭到损坏。

2)备份数据:备份业务系统当前数据。

3)通知相关人员: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XXX数据遭到严重性损坏,已备份当前数据)。

4)备份数据恢复:调用备份服务器备份数据进行修复,若备份数据损坏,调用异地备份数据。若短期内(<2小时)无法恢复数据,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技术支援,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以手工方式开展业务或者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5)检查数据:检查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差别,由相关系统运行负责人员补录数据。

6)重新备份数据:备份业务系统当前数据。

7)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6 核心设备硬件故障

1)信息确认:确认核心设备硬件发生故障。

2)通知相关人员: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XXX设备硬件发生故障)。

3)确定问题:查找、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若故障设备在短时间内无法修复,系统管理员应启动备份设备,保持系统正常运行;将故障设备脱离网络,进行故障排除工作。

4)设备修复:能够自行处理,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如果不能自行处理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5)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7 通信网络故障

1)信息确认:确认通信线路故障(例如: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2)通知相关人员: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XXX通信线路中断)。

3)确定问题:查清通信网络故障位置,隔离故障区域,并通知相关通信网络运营商查清原因;同时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检测故障区域,逐步恢复故障区与服务器的网络联接。

4)通知业务部门:若短期内(<2小时)无法恢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恢复通信网络:恢复通信网络,通知相关部门网络恢复,保证正常运转。

6)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8 中心机房断电

1)启用备用电源:启用UPS设备当前的蓄电能力。

2)通知相关人员: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内容、处理、供电时间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中心机房断电,能够继续供电 X 小 时)。

3)通知业务部门:通知所有使用部门,抓紧完成信息处理工作、停止应用。

4)温度控制:实时检测中心机房的室内温度,空调停止运行的情况下,立即采取其它措施降温,如开门通风等。根据相关情况关闭非重要设备,如机房内温度过高,应立即通知应用部门停止应用并关闭所有设备。

5)咨询及供电规划:立即向供电部门询问何时恢复供电,并实时检测UPS的储存电能,并有计划地使用,如UPS电能不足以维持所有设备的运转,酌情关闭相关设备,保证关键设备的运作。

6)电力恢复:开启设备,系统恢复到日常状态,通知相关部门系统恢复。

7)总结汇报: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9 中心机房火灾 

无论火情大小,首先保证人身安全。

火情较大时:

迅速撤离现场,拨打119报警,并通知领导小组和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火情(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中心机房火灾,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已拨打119报警)。

火情较小时:

1)火情控制:手持灭火器根据火情报警控制器显示的位置,到达火情发生位置,切断相应设备或机柜电源,若发现明火,立即使用手持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火情发展不能自动启动消防系统,需人工启动时,机房人员应在30秒内有序撤离机房,并拨打119。

3)通知相关人员:通知领导小组和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火情(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中心机房火灾,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已拨打119报警)。

4)总结汇报:分析火情原因、评估损害程度、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办法、完善整改措施,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5.2.10 中心机房水情

水情较小时:

若为空调漏水,则关闭空调,联系空调维保厂商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开启空调除湿功能进行除湿。若为墙壁渗水,联系相关人员维修渗水墙壁,维修完成后开启空调除湿功能进行除湿。

水情较大时:

(1)水情控制:根据水情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反应和处置,切断相关电源、水源,关闭相关设备,确保损失降到最小。

(2)通知相关人员:通知领导小组或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事件发现时间、位置、水情状况、处理等(例如:20XX 年 X 月 X 日 X 点 X 分,中心机房空调排水管破裂,造成机房积水,已切断空调电源和XXX设备电源)。

(3)水情处理:根据水情情况排除积水,维护设备,排除水情隐患。

(4)系统恢复:确认水情隐患排除后,技术保障小组进行系统的恢复。

(5)总结汇报:分析水情原因、评估损害程度、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办法、完善整改措施,形成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报告,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一日内书面报告领导小组。

6.预防工作

6.1日常管理

各部门按职责做好网络安全事件日常预防工作,制定、完善相关专项应急处理方案,做好网络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风险评估和灾难备份,健全网络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避免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及危害,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能力。

(1)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采用多种技术手段监控和保障单位信息系统安全,不断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2)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制定防护策略,设计防护方案,落实防护措施,检查防护效果,修补防护漏洞,保障网络安全。

(3)有效落实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在新系统上线、系统升级、网络改造、设备更新等关键信息技术资源发生重大变更及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识别、分析、控制风险。

(4)建设灾难备份系统。完善灾难备份相关制度、操作规范,对重要业务系统数据进行灾难备份,并定期开展灾备恢复 演练。

(5)健全网络安全信息报告机制。各专项工作组应建立网络安全信息报告有关工作机制,公布信息报告流程和联系方式。各部门或个人发现校园网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和事件,均须及时向应急响应实施小组报告。各专项工作组收到网络安全信息报告后,应认真研判并及时发布预警和响应通知。

6.2应急演练

数字校园办公室指导各部门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和完善预案,提高实战能力。

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发生应急事件并处理完成后,各部门应当对事件进行分析总结,进行风险评估,改进不足,弥补漏洞。

在应急预案更新后或遇有可预见的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有关人员的应急响应熟练程度。

应急演练以应急预案为基础,在演练前应确定演练的目标、范围及方式,制定详细、严谨的应急演练方案,避免对正常业务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应急演练如涉及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避免干扰其正常工作。

6.3 宣传培训

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其他有效宣传形式,加强突发网络安全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应急响应预案的宣传,开展网络安全级别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活动。

学院应将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学院行政管理干部的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组织能力,加强网络安全特别是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技能。

各部门应当在网信办指导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应急培训,对各级应急成员、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和相关的业务、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培训。

6.4 重要活动期间的预防措施 

在国家重要活动、会议等重要敏感时期,要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响应,确保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各专项工作组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分析,及时预警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和隐患,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保持 24 小时值班,及时发现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隐患。

7.保障措施

7.1 责任落实 

要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机制,压实领导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

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 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预防、预警和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或个人,领导小组将给予约谈、通报或依法、依规给予问责或处分。

7.2 人力保障

加强学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强化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和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网络安全核心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网络安全防御意识。

7.3 技术保障

加强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7.4 物资保障

将网络安全应急响应经费纳入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用于校园网安全事件的处置,购买相应的应急设施,避免时间拖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保证应急响应技术装备的及时更新,以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进行。

8.附则

8.1 预案管理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应做好应急预案的维护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实用性、可行性,有效指导应急响应工作。

(1)将应急预案最新版本分发给相关人员。

(2)根据信息基础设施、人员、业务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应 急预案。

3)在应急响应或演练结束后,分析评估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根据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4)原则上应急预案应每年进行评估、修订,发布更新,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水技师院字201749号)同时废止。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舆情监控和应急处置预案

 

1.

    1.1 编制目的 

加强学院舆情监控与研判工作,提高学校对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能力,正确引导、妥善处置舆情,最大程度地避免、降低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院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学院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各系部、各部门被国内、国外各级各类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及网络新媒体刊登的有对学院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院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舆论的应对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舆情的应急处置坚持“预防第一、公众第一、公开第一、时间第一”的原则,做好事前科学预防,事中妥善处置,事后评估总结,突出对舆论敏感时期、敏感事件以及系统性风险事件的快速反应,做到预防与处置并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对学院声誉和形象的不利影响。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小组

学院设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

  员:行政职能部门、各系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领导和指挥全院各类突发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2)根据突发事件舆情发生、发展、衍变情况,适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召集各相关成员协同开展处置工作;

3)组织收集、跟踪舆情信息,及时向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4)通过正规权威媒体适时适度发布真实消息,解疑释惑、 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5)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

6)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网络舆情研判和处置方法培训。 

2.2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由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学院舆情的日常收集、研判、上报,对外联络沟通,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

3.分类分级

舆情按照其媒体级别、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地市级以上涉及学院敏感话题或突发事件的舆情Ⅲ(较大)地市级以下涉及学院敏感话题或突发事件的舆情和ⅠV级(一般)个人微博、微信、贴吧等网络社交平台中出现涉及学院敏感话题或突发事件的舆情,实行分级应急处理机制。

对外舆情应急处置响应程序启动一般为Ⅲ级(较大)以上。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较大)突发事件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省级以上官方媒体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媒体出现学院突发事件舆情,学院要及时向省水利厅报告。

V级(一般)突发事件舆情处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组织指导事件涉及部门应急处置,并登记备案。

学院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社会媒体优势,做好舆情监控。

4.处置流程

4.1 舆情的监测与研判。招生处、学生处(团委)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关注网络新媒体尤其是微博、微信朋友圈、百度贴吧上出现的事关学院的突发舆情,做好监测与研判,并及时汇报处置,避免舆情事态扩大;要密切关注相关媒体平台的传播和评论情况,及时组织信息员进行舆论引导,有效平衡舆论,最大限度遏制负面信息在网络上的扩散和影响。突发事件舆情发生后,党委宣传部及涉事部门要立即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对舆情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核实,弄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责任环节和造成的影响,迅速收集事件发展的最新动态,严密监测舆情动向,组织对突发事件的舆情进行评估,按照舆情的分级处理机制开展工作。

4.2 舆情的报告。学院各部门发生、知悉发生或接报Ⅰ级(重大)、Ⅱ级(较大)舆情后,要立即向党委宣传部报告,报告时间不得晚于事件发生、知悉事件发生或接报后1小时;并将收集到的事件发展的最新动态、舆情动向整理后提交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须在知悉或接报后的半小时内将Ⅰ级(重大)和Ⅱ级(较大)舆情上报领导小组,Ⅲ级(一般)舆情事发3小时内由事件涉及单位(部门)上报党委宣传部并进行登记备案。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事件,应在报告基本情况后,继续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续报有关情况。Ⅰ级(特大)、Ⅱ级(重大)及Ⅲ级(较大)舆情的报送,原则上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主要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签发的,经主要负责人授权,可由其他负责人签发。

4.3 舆情的应急处置。在基本掌握舆情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和造成的影响后,按照舆情分级标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信息汇总研判后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全体成员集体研究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学院对舆情事件的处置措施,最大程度降低舆情事件的社会影响。

4.4 新闻发言人的确定及组织。学院党委宣传部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组织协调,其他各部门在没有得到领导小组许可情况下,不得擅自接待媒体,回答媒体提问。举办新闻发布会须经领导小组批准,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主持新闻发布会,担任新闻发言人,同时组织事发部门负责同志在新闻发布现场向媒体说明舆情事件处置情况,按领导小组要求回答媒体提问。

4.5 舆情跟踪处理。根据舆情的不同级别,党委宣传部及事件涉及部门要调动可利用的资源与相关媒体进行沟通,采取果断措施堵截负面、不实报道和媒体转发,与责任媒体进行沟通,迅速做出正面回应,化解事件影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媒体对相关事件进行正面采访报道;要畅通与省水利厅、市委宣传部门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络渠道,及时掌握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对事件的处理要有记录,收集并保留原始文本、声音、图像等资料;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或者相关危机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全面整理各种资料,进行分析、总结,以书面形式留档备查。

5.评估与考核    

5.1 总结评估。舆情的应急处理要形成评估报告。对于突发事件舆情处理的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损失、责任以及经验教训、恢复方案、补救措施等进行全面的调查、评估后形成报告报领导小组。

5.2 整改提高。针对舆情的实际发生情况,以及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涉及部门要及时检查整改,改进舆情处置工作和媒体关系维护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和公共关系工作水平。

5.3 考核奖惩。根据舆情的级别及处置过程,领导小组在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对在舆情处置中违反工作纪律,处置不力或者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舆情导致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被动,给学院形象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部门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由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根据组织程序和规定作出处理;对在舆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6.附 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宣传部负责解释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学院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的防范能力和处置水平,最大程度降低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1.2 编制依据

     根据《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防范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保障有力”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合作、科学应对”以及“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1.3.2 应对处置原则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应当优先保护直接受到恐怖活动危害、威胁人员的人身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决策科学,协调有度,行动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辖区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处置工作:

爆炸恐怖袭击枪击恐怖袭击生物恐怖袭击化学恐怖袭击网络恐怖袭击核与辐射恐怖袭击劫持绑架人质破坏公用设施。

1.5 风险评估

     以下区域或场所易发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应作为重点防范目标:

    1学院出入口及主要通道、教学楼、办公室、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档案室、体育场(馆)、监控中心、广播站、供电(水)设备等;

    2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和其他危险性物品的场所。

2.组织指挥机制

2.1 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2.1.1 应急工作小组组成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安全管理处、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和各系部

2.1.2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编制并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3)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4)完成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应急行动组

     应急工作小组下设快速反应、协同行动、联络协调和后勤保障4个行动组。

2.2.1 快速反应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员: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

      责:负责对各部门、各部门反恐工作的指导检查;加强巡逻、门卫管理、社会面控制;加强值班备勤,保持技防设施的良好状态;负责各部门各渠道的信息汇总;负责人员密集区、大型活动的安全检查;负责与驻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和信息沟通;组建快速反应队伍,并按预案做好演练,承担现场处置任务。恐怖袭击发生时,负责现场控制和报告,协助公安人员开展工作。

2.2.2 协同行动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长: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员: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辅导员、学生骨干、有关部门人员

      责:在学生和辅导员中建立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负责学生宿舍各项制度的落实检查;掌控少数民族学生活动及来访人员情况;对重点学生的掌控;加强对学生的反恐教育;负责学生骨干的培训。恐怖袭击发生时,组织人员疏散,协助快速反应小组保护现场,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2.2.3 协调联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长:学院办公室负责人

      员:宣传部、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

      责:负责协调联络,上传下达,调度相关部门和部门人员开展工作。加强对网络等媒体信息的收集和网络监控;收集教职工中的信息;对教职工进行反恐教育。检查危险品运输、储存、保管和使用制度的落实情况。恐怖袭击发生时,调动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应急处置;负责车辆调度安排;负责信息收集汇总、音像资料采集、报告材料拟定;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2.2.4 后勤保障组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员:总务处、财务处各系部负责人

      责:负责水源、动力、餐厅等要害部位各个环节的防范检查,制定制度,落实措施;负责仓库、空调线路、楼宇配电间的检查;负责食品、水质的安全检验。加强对校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各建筑管路设计图纸的保管,严防被盗泄密。做好反恐怖袭击所需的物资、备用动力、水源的储备工作;负责组建医疗救护队伍,落实救护措施;做好预案演练。恐怖袭击发生时,组织抢救伤员,启用储备物资和备用动力,保障现场善后处理的顺利进行。

3.运行机制

3.1 预防措施

3.1.1 加强宣传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反恐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对暴力恐怖活动的敏感意识、忧患意识和防范意识,打好全民反恐战。

3.1.2 收集信息

     建立健全各部门、各部门的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反馈机制,做好多层次、多渠道的信息收集。做好网络、广播等媒体信息的收集与控制。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熟悉所处的生活工作环境,发现可疑的人员、物品、邮件、信息等,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工作小组。

3.1.3 突出重点

     加强重点人物、重点物品、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的防范控制,做到制度健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1.4 检查落实

     采取部门、部门自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和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反恐怖袭击各项制度、措施的贯彻落实。

3.1.5 加强巡查

   严格值班巡逻制度,加强人、车、物进出管理,建立完善校园监控体系,充分发挥技术防范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

3.1.6 科学研判

     建立完善学院防恐工作档案,汇总、分析收集的信息,研究判断学院的防恐形势及演变趋势,掌握反恐主动权。

3.2 报警

1)报警电话:110,学院报警电话:3825110、3825119

2)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先判断自己是否面临危险,如有危险,应做好个人防护,迅速离开危险区域或就地掩蔽。

3.3 接警

    1)校110接警员应问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造成的后果等关键信息,准确记录报警人提供的所有信息。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将详细情况报告快速反应组组长和应急工作小组。

    3)应急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命令各行动组迅速开展工作,同时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4)快速反应组组长立即带队赶赴现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工作小组报告。

    5)应急工作小组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报告详细情况,请求支援。

3.4 现场处置

3.4.1 现场控制

    1)快速反应组立即采取有效手段,维持现场秩序,进行外围布控,封锁袭击现场,尽力制止、制服恐怖分子,掌控事态发展,阻止可能发生的连续恐怖袭击活动。

    2)公安、武警到达现场后,快速反应组应听从公安人员的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工作。

3.4.2 应急疏散

    1)协同行动组迅速查明现场所属部门和涉及的师生,召集有关人员确定疏散方案,组织现场人员紧急撤离危险现场。

    2)疏散组织者要沉着冷静,按计划依次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进行帮助和安抚,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3.4.3 防护救护

    1)后勤保障组接到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防护救护队,携带医疗救护设施赶赴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2)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联系医院接纳救助伤员。

    3)现场人员应全力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3.4.4 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组立即筹集应急物资,按应急工作小组指令及时送达现场。

3.5 信息报告

     联络协调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信息,拟定报告材料,经应急工作小组审核后上报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5.1 事件报告

     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30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时,要随时进行续报。处置结束后,须在1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5.2 报告内容

     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6 应急结束

    3.6.1 经公安机关确认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后,应急工作小组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报告。

    3.6.2 做好受害人员和现场的善后处理工作。

    3.6.3 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件的深入调查。

    3.6.4 按要求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终报材料。

4.应急保障

4.1 人力保障

    4.1.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部门要成立反恐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

    4.1.2 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考核、档案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开展工作。

    4.1.3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足量。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安全保卫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4.1.4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应急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演练,使行动组成员熟悉应急工作中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能够做到处惊不乱,有序处置;各行动组应有针对地进行业务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4.1.5 严格危险化学品管控,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国家法规进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存储和使用,健全管理档案。

4.2 物力保障

    4.2.1 后勤保障组应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设施和其他应急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4.2.2 学院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应确保本区域的安全应急通道畅通和应急指示标识完好有效,为应急疏散创造条件。

    4.2.3 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应做好应急紧缺物资的筹集工作。

    4.2.4 有关部门应保存好学院平面图、结构图、建筑施工图纸、重点部位分布图、应急疏散路线图等备用。

    4.2.5 加强技术防范,提高防范效率。实现重点场所电子监控全覆盖;监控室24小时不间断工作,对值班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保证工作质量;妥善保存监控资料和报警记录,完善技术防范档案。

5.附则

     5.1 本预案由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暴力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水技师院字201749号)同时废止。

 

 

 

 

 

 

 

 

 

 

 

山东水利技师学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障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预防和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维护考点、考场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山东省国家教育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学院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学院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

2)学院各系部、各部门组织的技能等级认证、技能竞赛等考试考核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应急工作处置办法。

3)相关部门委托学院实施的考试,考务文件中没有应急预案的,按本预案执行。

1.4 突发事件分类

(1)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命题质量和泄密事件;

(2)在考试实施环节出现的大规模舞弊及其他突发事件;

(3)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安全和学院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群防群控。把考试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考试安全危害,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依靠广大师生员工,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2)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立足于防范,做好应对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扩大蔓延,把事件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3)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处置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责任到人。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教务科研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部、教务科研处、继续教育部、学生工作、安全管理处、教学督导室、各系部。

2.2 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演练;

3)负责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总结评估;

4)完成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处置程序

3.1 先期处置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工作小组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2 事件报告

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工作小组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尽快掌握情况,第一时间向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30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的,要随时进行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必须在1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3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事发后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应急处置

4.1 命题质量问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事件:试题内容存在下列问题:①与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相抵触,违背党和国家现行路线、方针、政策等政治性问题。②涉及色情、暴力等不健康话题,不当评价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习俗,歧视残障群体等问题。③存在明显影响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家庭背景考生作答的倾向。④试题存在科学性问题或常识性错误;试题参考答案错误或者不准确等。⑤试卷内容规范性问题。

发现人: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

处置程序:工作小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小组会议,研判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续报。

处置办法:①在考前发现命题质量问题,视情况做出修改、重新命题、重新印制等处置。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命题质量问题,视情况做出修改、继续考试、中止考试等处置。③在考后阅卷过程中发现命题质量问题,视情况做出根据原始分数折合成百分制分数、组织考生重新考试等处置。④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2 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考前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件:①试卷印刷中发现试卷清样、成品、废品、版等丢失②试卷在保管室或考场丢失 。

发现人 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保护好现场。

处置程序:工作小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小组会议,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调查、研判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续报。

处置办法:①判定试题没有泄密的,隔离相关涉密人员,继续使用原题。②判定试题已经泄密的,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启用副题或重新命题。③无法准确判定试题是否泄密,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启用副题或重新命题。

2)答卷保管环节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件:①答卷在评卷时丢失②答卷在评卷时严重损毁。

发现人: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保护好现场。

处置程序:工作小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小组会议,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调查、研判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续报。

处置办法:①大部分(超过50%)答卷丢失或损毁的,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启用副题或重新命题,组织所有考生重新考试。②部分(不超过50%)答卷丢失或损毁的,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启用副题或重新命题,组织答卷丢失的考生重新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分布情况,通过加权调节使两次考试的难度尽量取得一致。

4.3 考试组织实施过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的处置

事件:①考试前,发现有大规模集体舞弊征兆②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

发现人: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

处置程序:工作小组或先关人员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小组会议,调查、研判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续报。

处置办法:①考试前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征兆,可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考场监考和巡查,防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发生。②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通过加强考场监考和巡查力度,防止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进一步发展。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参与舞弊的考生。

3)考试中因设备发生故障,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处置

事件:在上机考试中,发生供电设备故障,且短时内无法解决。

发现人: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

处置程序:工作小组负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小组会议,调查、研判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续报。

处置办法:监考员立即记录停电时间;主考立即将情况报告考试主办机构,并通知各考场安抚考生情绪;主考立即与供电部门联系抢修,尽快恢复供电;恢复供电后,经考试主办机构批准后,顺延考试结束时间;派专人安抚考生情绪,做好后勤保障(如饮水、就餐等)工作,确保在考试结束前,考生情绪稳定;监考人员要书面确认受影响考生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场,书面确认须妥善保存备查。

4.4 影响考试的网络有害信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关于网络有害信息的处置

事件:①考前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出售试题”、“试卷”、“答案”、“提供枪手”等有害信息。②考试过程中,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试题”、“试卷”、“答案”等有害信息。      

发现人: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内容及网址。

处置程序:工作小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小组会议,调查、研判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续报。

处置办法:①考前发现的有害信息,尽量立即删除,有针对性地对考生加强宣传教育;研判试题是否泄密,如判定试题已经泄密,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启用副题或重新命题。②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害信息,尽量立即删除,加强考场监考和巡查,重点防止考生利用高科技通信工具舞弊。③对危害较大的信息应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调查。  

2)关于新闻媒体报道的处置

事件: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报道。

发现人:立即报告工作小组负责人,保存相关信息内容或网址。

处置程序:工作小组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小组会议,调查、研判情况,提出处置建议并续报。

处置办法:①立即向媒体所报道的事发地调取考场监控录相,向相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将了解核实的情况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对外发布。②经核实报道不属实,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立案调查。③发布新闻通稿,澄清事实,做好舆论引导,防止新闻炒作。

5.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预案演练。

5.2 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定期宣传应急法规和应急处理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感;有计划地对应急队伍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技能。

5.3 责任和奖惩。1)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考试安全突发事件或在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3)对在考试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6.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汛期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汛期洪水,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院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淄博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预案。

1.3 编制原则

    1.3.1 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把师生员工因洪涝灾害引起的损失降到最低。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和医疗救助措施,不断完善救助手段。

    1.3.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学院成立防汛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防汛应急工作。各工作小组根据防汛预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3 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汛期来临前做好防汛准备,重点做好防汛重点部位、重要区域的防范工作,实时监测事态进展,根据需要转移重要设备物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扩大蔓延。

    1.3.4 全员参与,群防群控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全员参与、专群结合。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形成全员动员,全员防灾减灾的工作机制。

1.4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水坝泵房、变电室、饮用水、各种仓库、教学楼、学生(培训)公寓、食堂区域为防汛重点部位。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汛情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

2.1 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1.1 组成人员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总务处、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工会、教务科研处、安全管理处和各系部

2.1.2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加强防汛抗洪专业队伍建设,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器械准备工作,提高汛期应急救援能力;

    3)汇总、掌握防汛信息和防汛执行情况,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将情况通报各系部;

    4)组织防汛应急预案演练,并组织实施;

    5)督查各系部防汛应急工作方案的制定、演练等;

    6)做好汛期灾害预防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员工防汛救灾意识;

    7)完成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2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建立由学院防汛抢险队、学院防汛抢险队、学生防汛抢险队、学院防汛救护队、后勤保障所组成的防汛救灾系统,全面负责学院防汛应急处置工作。

2.2.1校防汛抢险队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2.1.1组成人员

      长:办公室负责人

    副队长:总务处、学生处、安全管理处、工会、物业公司负责人

      员:总务处、办公室、安全管理处、学生处、工会等部门和物业公司。

2.2.1.2工作职责

    1)排除险情,搜救遇险人员和失踪人员,救护受伤人员;

    2)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防汛安全工作;

    3)抢救学院财产、机要档案资料等;

    4)执行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安排的其它任务。

2.2.2学院防汛抢险队人员组成及职责

2.2.2.1组成人员

     学院防汛抢险队由各系部自行组织,每队不少于10人,队长由各系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2.2.2.2工作职责

    1)学院防汛抢险队落实和执行各系部辖区内防汛抢险应急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2)执行学院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安排的任务,参加学院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2.2.3学生防汛抢险队人员组成及职责

2.2.3.1组成人员

  长:学生处主要负责人   

副队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员:每系部选出学生50人组成

2.2.3.2工作职责

    1)学生防汛抢险队落实和执行学生生活区内防汛应急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2)执行学院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安排的任务,参加学院防汛应急抢险工作。

2.2.4学院防汛救护队人员组成及职责

2.2.4.1组成人员

      长:总务处负责人

    副队长:院卫生所主要负责人

      员:院卫生所医护人员组成

2.2.4.2工作职责

    1)在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及安置工作;

    2)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3)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4)巡查校园,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5)执行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布置的其他任务。

2.2.5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

2.2.5.1组成人员

      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员:由总务处自行组织

2.2.5.2工作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器械的准备工作;

    2)做好汛期的生活保障工作;

    3)执行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布置的其他任务。

3.运行机制

学院建立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3.1 预防

    1)做好防汛调查、普查工作及防汛知识的宣传工作。

2)关闭楼顶天窗,疏通楼宇落水管、清理道路雨水井,检查维护泄水闸门、泄水洞等排水设施。

3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高大树木、各种管线、各种设施(高空及地下),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

    4)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

    5)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械的准备和储备工作。

3.2 预警

     按照有关部门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发布防汛预警公告。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 应急处置

3.3.1 事件报告

     发生汛情,防汛应急工作小组作为信息报告责任主体,按照《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3.2 工作程序与处置措施

按照气象部门预测,汛情来临前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校防汛应急工作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险情处置应遵循“先汇报处理、再察看巩固、后恢复重建”的原则。抢险队、救护队、后勤保障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须立即赶往现场,依据工作职责进行应急处置。

汛期发现存在墙体房屋倒塌、山体滑坡、泥石流、排水不畅、树木倾倒等危情时,应作出危情评估。危情较轻应安排人员、组织机械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危情较为严重应及时撤离,同时报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查看现场作出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采取人员撤离、物资转移、消除隐患等措施。

汛期出现墙体房屋倒塌、山体滑坡、道路堵塞、水体满溢、泄洪不畅等险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警示、安全防护和必要处置。汛期过后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查看现场作出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采取现场议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当出现人员围困险情严重时,防汛抢险队要立即组织人员救助,救护队将被困人员撤离至校卫生所或护送医院,做好救治和安抚工作。同时,加强巡视,检查安全隐患,确保局面稳定。后勤保障组组织物资抢运工作,减少财产损失。抢险救灾中要加强联络,把控现场动态,防止灾情恶化。

汛期过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全面作出总结和评估,按照学有关规定做好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3.4 信息发布

     防汛信息由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

4.奖励和惩处

4.1 奖励

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将给予表扬和表彰。

4.2 惩处

在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学院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附则

     本预案由学院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水利技师学院防汛应急预案》(鲁水技师院字〔201749号)同时废止。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确保在地震发生时,学院应急工作能够迅速、有序、高效进行,及时组织抗震救灾、安全疏散、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院安全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 淄博市地震应急预案》等规范文件,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教育厅、省地震局《关于加强全省高等院校地震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和《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应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临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学习、工作和生活区域及周边地区但对我产生影响的地震应急处置活动。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成立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地震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地震灾害发生时全校范围内的应对处置工作。

    2)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宗旨,一旦发生地震,工作小组要做到反应迅速,深入一线,掌握情况、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属地管理。地震灾害发生时,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体系

2.1 地震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1.1 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长:分管院领导

    副组长: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部门:各部门、各系部。

2.1.2 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学院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3)请求派遣抢险救灾队伍进行紧急支援;

    4)负责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信息上报;

    5)负责统一安排、调用、分配各级政府调拨支援的资金、物资等;

    6)负责学院灾情评估报告、善后和灾后重建方案的制定;

7)组织指挥较大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市政府给予支持;

8)按规定做好各类震情灾情信息向市政府及相关上级部门的上报工作及信息发布工作;

9)做好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各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工作小组下设宣传教育组、保障组、疏散组、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恢复秩序组。工作小组根据灾情需要增加其他成员时,由组长或副组长随时召集。

2.2.1 宣传教育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员: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教务科研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责:印发防震知识手册,并利用校园网、校报、广播、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宣传震时应急政策、措施和规定;宣传抗震救灾先进典型,鼓舞校内广大师生员工、家属救灾抢险的信心;及时澄清地震谣传或误传。

2.2.2 保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员: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工会、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责:每学期对全校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对未采取抗震设防的房舍,采取措施进行加固;确定应急避难场所;地震发生时,负责安置人员的管理,食品、水电等物资的供应;采购、保管地震抢险救灾器材、药品、用具物资,接收保管社会援助物资,保障应急工作需要;按工作小组指令,分配、发放抢险救灾物资;查明房屋建筑受损情况,在危险部位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设置明显标志;根据需要,建设临时避难场所。

2.2.3 疏散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长: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

      员:学生工作处、工会、教务科研处及各部门、各系部工作人员

      责:根据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公寓、各实验楼(室)、车间和空旷地域的实际情况,结合消防疏散路线图绘制地震疏散图,在模拟论证的基础上,制订详尽的地震应急疏散方案;在师生员工中招募并培训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地震发生时,指挥救援队伍,组织学生、教职工及家属按照既定路线尽快疏散,对老教师(特别是身边无子女的老教授、老同志)、病、弱、残者给予重点保护。

2.2.4 抢险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员:学生工作处、工会、安全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和各系部工作人员

      责: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和搜救工作,会同社会力量,全力抢救被压、被埋、被困等遇险人员;扑灭火灾和抢救、保护重要设施、档案等;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

2.2.5 医疗救护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员:总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责:地震发生时,抢救受伤人员,建立与地方医院的绿色通道,外送危重伤员;及时开展校内人员伤亡统计汇总并报告

    工作小组;负责校内避险场所、临时安置场所防疫工作,监测食用水、食品卫生安全;开展心理疏导与援助,消除心理恐慌。

2.2.6安全保卫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员:安全管理处、保安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责:根据地震应急疏散方案,协助疏散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地震发生时,负责保障学院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的安全,负责维护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制止、打击校园内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校内交通秩序管制,规范校内车辆临时通行路线和停放秩序。

2.2.7 恢复秩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长:学院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员:学院办公室、教务科研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责:对全校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统计;清理抢修教育教学场所;保障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品、水电供应和网络通讯畅通;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3.运行机制

3.1 预防

    1)定期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

    2)经常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等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应急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增强应对地震的处置能力。

3.2预警

    接到通知后,工作小组立即实施以下应急响应:

    1)工作小组通知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实行应急值班制度,密切监视地震动态,有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上报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保障组对全校房舍进行检查,并做好危房抢修、加固等抗震准备工作;对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源进行检查,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做好物资、资金、食品、医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3)抢险组、医疗救护组组织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和人员救护准备工作。

    4)疏散组对紧急避险场所、疏散通道及标志进行检查,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地震应急疏散方案,进行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

    5)宣传教育组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知识宣传,平息地震的误传和谣传,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6)安全保卫组严格门卫管理,加强校园巡逻和重点部位的巡守,保障校园安全。

3.3应急处置   

    根据《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及时、准确的向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信息。

3.3.1处置措施

    根据震级大小和破坏程度,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采取以下措施:

    1)工作小组通知召开紧急会议,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与各部门、各部门沟通,了解灾情,及时报告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家长、教职工亲属咨询等工作。

    2)抢险组迅速组织抢险、救护人员挖掘抢救被压埋人员,根据灾情搜寻和抢救受伤人员,组织师生员工开展自救互救。

    3)医疗救护组组织医治、转运伤员,开展卫生防疫,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开展心理辅导,消除心理恐慌。

    4)安全保卫组加强校园巡逻和重点部位的守护,维护应急工作秩序,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

    5)保障组采取紧急措施,解决师生员工临时吃、住等紧迫问题;解决临时供水、供电,组织抢修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做好恢复教学秩序保障工作和震后重建准备工作。

    6)恢复秩序组,对全校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调查。

    7)宣传教育组组织开展宣传抗震救灾、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抗震救灾中的好人好事,做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工作。

    8)次生灾害防御与排险。保障组、抢险组、医疗救护组要及时组织人力对学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视,防止灾害发生、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3.4善后处置

     工作小组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对地震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做好各部门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根据地震的受灾情况,提出恢复重建方案,报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5总结评估

    地震处置结束,工作小组组织对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地震的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报告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监督管理

4.1 预案演练

    工作小组组织定期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并进行总结评估。

4.2预案管理

    1)本预案下发后,各部门要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并抓好实施。

    2)各部门要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4.3责任与奖惩

    1)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全教职工都负有防震减灾、抗震救灾的责任和义务,在防震减灾、抗震救灾过程中要服从学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指挥和调遣,不得借故推诿、逃避,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以及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地震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地震应急工作中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肃处理。

5.附则

     本预案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地震应急预案》(鲁水技师院字〔201749号)同时废止。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实验实训室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学校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预防、应急、管控机制,指导和规范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提高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准确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实验实训室正常秩序和学院安全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实验实训室范围内与危险化学品有关的安全环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多个环节。

1.4 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应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体系

学院成立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教务科研处、安全管理处、事故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教务科研处、安全管理处、总务处和相关系部。 

2.2 应急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应急预案;(2)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3)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4)完成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行动小组及职责

应急行动小组设在事故部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消防、救治、疏散引导、信息报送、事故调查、事故善后等具体工作

3.运行机制

3.1 事故预防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废弃暂存等环节均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尤其是在使用和储存环节更容易在雷击、线路老化、容器破裂及错误操作等情况下发生严重的事故。需特别关注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主要有丢失或被盗、泄漏及污染、中毒及灼伤、火灾及爆炸四大类事件,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系部应建立针对性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以下预防工作:

(1)加强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风险分析,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入校登记和使用动态台账制度,要定期梳理各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危害特性等信息并由系部分管实验室及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掌握,为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所需的基础信息。

(2)督促所辖各实验实训室建立实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实验实训室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尤其是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涉危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操作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2 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学实际,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分为特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3.2.1 特大事件(Ⅰ级) 

1)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化学品丢失或被盗;(2)扩大到校外,对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3)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5人以上受伤害或由人员死亡的各类事件;(4)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不可控的火灾事件。

3.2.2 重大事件(Ⅱ级) 

1)除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或易制爆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2)扩大到所在校区其他单位,对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3)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3-5人受伤害的各类事件。

3.2.3 较大事件(Ⅲ级) 

1)扩大到所在校区其他单位,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2)危险化学品引发的致1-2人受伤害的各类事件。

3.2.4 一般事件(Ⅳ级) 

1)限于事发部门内、无扩大趋势,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2)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初期的或小范围内可控的火灾事件;(3)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他各类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害。

3.3 应急响应

事发部门是事件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有序地实施单位自救,快速、及时启动分级应急响应。

发生Ⅰ、Ⅱ、Ⅲ级突发事件,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由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生Ⅳ级突发事件,由事发部门成立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组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4 应急处置

3.4.1 先期处置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安全负责人、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辅导员及学导师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突发事件具体情况、研判事件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并立即按要求向教务科研处、安全管理处报告。出现人员伤害时,需同时报给院卫生所,请求支援。特别紧急的情况可先越级报告,或根据人员受伤、火警等情况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119火警电话。校内应急处理联系方式如下:教务科研处:3825028;安全管理处(24小时值班室):38251103825119

报告的同时,事发单位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要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并迅速采取先期自救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控制事态发展;要安排人员寻找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目击人员,尽可能全面的收集突发事件的信息;安排人员在接应地点引导学校及外部处置力量进入现场,安排熟悉实验室的人员介绍现场情况,提供实验实训室化学品种类、数量、性质等信息,配合学及外部处置力量做好处置工作。

3.4.2 突发事件报告

3.4.2.1 报告时限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谎报。首报后30分钟内进行第一次续报,随后根据事件处置情况随时全程跟踪续报。应急工作小组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主体,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续报工作。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部门须在 24 小时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4.2.2 报告内容

首报信息时,要包括事发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事件起因及背景、性质判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影响程度、需学校增援的措施以及接应人员的联系手机和接应地点等信息,并不得遗漏。

续报信息时,要包括事态发展趋势(含媒体记者到场、舆情等情况)、现场采取的措施、对应急工作小组指示落实情况、需要协调解决事项、工作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终报信息时,要说明事件处置结束时间、人员伤亡情况、财 产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总结评估情况和经验教训。

3.4.3 现场应急处置 

3.4.3.1 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措施

一旦发现化学品丢失或被盗,工作人员应保护、封锁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安全管理处,并在确定丢失原因和地点后,积极查找。事故调查组负责事件调查并提出处置建议,如有必要,经应急工作小组同意,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请求支援。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确定丢失或被盗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盗物质的类别、特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致癌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确定丢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部门等)。

3.4.3.2 危险化学品中毒及灼伤事件处置措施

化学品急性中毒和灼伤事件多因意外事件引起,其特点是病情发生急骤、病状严重、变化迅速,必须争分夺秒及时抢救。

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明确引起中毒或灼伤的物质性质,尤其是毒性和腐蚀性;确定所需的中毒及灼伤应急处置专家类别;明确中毒地点的周围环境和扩散污染的可能性;确定中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卫生部门等)。

(1)做好救护者个人防护急性中毒发生时毒物多由呼吸道和皮肤侵入体内,危险化学品灼伤事故多是皮肤腐蚀,救护者在进入毒区抢救之前,应佩戴好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服、橡胶(或医用)手套等防护用品,同时对存在玻璃碎片、破损包装等锐利物品的区域特别加以注意。

(2)尽快切断毒物源救护人员进入事件现场后,除对中毒者进行抢救外,同时应采取措施(如关闭管道阀门、堵塞泄漏的设备等)切断毒源,防止毒物继续外逸。对于已经扩散出来的有毒气体或蒸气应立即启动通风设施排毒或开启门、窗等,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为抢救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尽快转移病人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病人呼吸通畅。如被一般化学品灼伤,应脱去污染衣服,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和毛发后更换保暖衣物,阻止毒物继续侵入人体,尽快送医处置。

如被浓硫酸、氯化亚砜、金属钠等遇水放热或反应的化学品灼伤,需首先用干净的布或棉花擦去化学品或将沾染化学品的衣服脱去,防止灼伤扩撒。使用大量水冲洗灼伤部位,视化学品沾染的范围决定冲洗时间,必要时以冰水镇痛,尽快送医处置。处置过程中应保持灼伤部位的暴露,避免触碰灼伤部位皮肤,以免造成二次伤害。

(4)现场施救针对不同的中毒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现场应急救援。对于呼吸困难或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对心脏骤停者,应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对眼部溅入毒物者,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5)及时解毒和促进毒物排出对于毒物经口引起的急性中毒,若毒物无腐蚀性,应立即用催吐或洗胃等方法清除毒物。对于某些毒物亦可使其变为不溶性物质以防止其吸收,如氯化钡、碳酸钡中毒,可口服硫酸钠;氨、铬酸盐、铜盐、汞盐、羧酸类、醛类、脂类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牛奶、生鸡蛋等缓解剂;烷烃、苯、石油醚中毒时,可给中毒者喝一汤匙液体石蜡和一杯含硫酸镁或硫酸钠的水;一氧化碳中毒者应立即吸入氧气,以缓解机体缺氧并促进毒物排出。

(6)送医院治疗经过初步急救,速送医院继续治疗,如灼伤面积过大,应呼叫并等待救护车运送,避免运送过程中导致皮肤二次伤害。

3.4.3.3危险化学品火灾及爆炸事件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火灾及爆炸事件处置,按照《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灭火与应急疏预案》规定执行,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重点关注以下要点:确定火灾及爆炸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或爆炸的物质类别(压缩/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易燃金属、遇水分解化学品等);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确定火灾及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确定对火灾及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的灭火扑救方法:

(1)扑救易燃液体火灾的基本方法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对小面积(一般50㎡以内)液体火灾,一般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大面积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起火时,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灭火;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

(2)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火灾的基本方法灭火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面具。一般情况下采取全身防护即可,对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火灾,应穿专用防护服。扑救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浓硫酸遇水能放出大量的热,会导致沸腾飞溅,需特别注意防护。浓硫酸数量不多时,可用大量低压水快速扑救。如果浓硫酸量很大,应先用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再把着火物品与浓硫酸分开。

(3)扑救易燃固体、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易燃固体、易燃物品一般可用水或泡沫扑救,但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2,4-二硝基苯甲醚、萘、黄磷等。2,4-二硝基苯甲醚、萘等可升华的易燃固体,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遇黄磷火灾时,用低压水或雾状水扑救,用砂袋等筑堤拦截黄磷熔融液体并用雾状水冷却,对磷块和冷却后已固化的黄磷,应用钳子夹入贮水容器中。

(4)扑救易燃气体火灾的基本方法扑救过程中应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用水浇灭燃烧区域及其周围的一切火源;同时用水喷射盛装易燃气体的容器,降低容器温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切断泄漏源,并开窗保持通风。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5)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遇湿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等金属或三乙基铝、三氯化磷、氯化亚砜遇水分解化学品等应远离水源、热源,并存放于固定在墙体上的铁柜中。当实验场所内存在一定数量的遇湿易燃物品时,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等湿性灭火剂,应用干粉、二氧化碳等扑救,固体遇湿易燃物品应用水泥、干砂、干粉、消防沙等覆盖。

(6)扑救爆炸物品火灾的基本方法对待可能爆炸的物品以及压缩气瓶的火灾,应迅速判断和查明再次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紧紧抓住爆炸后和可能再次发生爆炸之前的有利时机,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力阻止再次爆炸的发生。当灭火人员发现有发生再次爆炸的危险时,应迅速撤至安全地带,来不及撤退时,应就地卧倒。

(7)扑救压缩气瓶及输气管路火灾的基本方法火灾发生的实验实训室内有压缩气瓶的情况下,首先判明气瓶类,对存放不燃和不助燃气体的压缩气瓶、以及未发生泄漏燃烧的存放可燃气体的压缩气瓶,在火灾救援过程中应立即用水冷却使其降温避免爆炸。在室内无火灾蔓延危险的情况下,保持用水冷却状态下救援人员进入室内检查压缩气瓶并将其转移出实验实训室。

对已经发生泄漏燃烧的存放可燃气体的压缩气瓶,在火灾救援过程中应保持足够距离,用水冷却使其降温减缓火势,疏散上下楼层的人员,维持最低数量的救援人员,使其稳定燃烧防止出现爆炸。过程中应尽可能加强通风,防止可燃气体泄漏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导致更大的爆炸。

对于突发事件中导致输气管道泄漏产生的着火,疏散周围人员,维持其稳定燃烧,尽快寻找并关闭气源阀门。关闭阀门后待其自动熄灭,使用便携式气体探测器确认浓度降低后加强通风,方可进入事故区域进行处置。如输气管道中为有毒有害气体,还需佩戴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

3.4.3.4 本预案未明确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引发的其他突发事件,需根据其性质及国家和学有关规定,参照有关事件处置方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3.5 应急保障 

3.5.1 应急队伍保障

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系部要建立安全负责人为组长,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人、相关专业中青年教师参与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演练疏散、上报与指挥、接应引导及现场救援等处置预案,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应急救援队由安全管理处负责建设与管理,主要负责各类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中的现场救援工作。应急处置专家组由教务科研处负责建设与管理,必要时可召集校内外的相关专家,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应急预测、预警和处置中的咨询工作,向各级应急处置组提供应急处置决策依据和建议等。实验实训室危险化学品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纳入学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教务科研处处牵头定期组织实施。

3.5.2 应急物资保障

各涉及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及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的部门,应按有关规定配置应急喷淋及洗眼器、灭火器、烟感报警及监控等应急装备,并定期组织检修,确保其在突发事故中能够有效使用。

应急救援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装备,包括防毒面具、防护面罩、呼吸器及手套和必要的应急药品等。单位应急处置小组的 防护装备由各单位负责配备,并放置于各相关实验室内。学应急救援队的防护装备具体需求由安全管理处、教务科研处负责提出,由总务处负责统一协调配备,设置于涉危重点区域的微型消防站内。

3.6 应急结束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后,经公安、环保、卫等相关部门确认许可,分级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后期处理

4.1 善后处理 

各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应妥善处理相应善后工作。善后工作主要包括对事件中的伤亡人员的抚恤、补偿、补助和相应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援助,应急调拨物资的处理和补偿,环境污染清理,有关教学、科研、生活等设施的恢复重建,有关单位和个人项保险机构的理赔等。

4.2 事件评估与查处

事件平息后,涉事单位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实验实训室库存药品记录、人员信息,保存医疗或报警记录及相关材料,协助各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向学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根据突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事故处理结论同时报教务科研处归档。

4.3 责任追究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处置实行问责制。参加执行本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禁支持或参与任何不利于事件处理的活动。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附 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学财产安全,确保学院建设、教学、生活的正常开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人大颁布的《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规,以及《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度要求,结合学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处置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整合资源。

2.组织机构 

2.1 成立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 “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1.1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长:分管领导

副组长: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办公室、宣传部、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安全管理处、总务处和相关部门。

2.1.2 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编制并修订应急预案;(2)组织应急演练3)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4)完成学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应急行动组

工作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现场处理、疏散引导、防护救护、信息等五个应急行动组。

2.2.1 协调联络组

  长:安全管理处分管负责人,事故部门负责人

 员:事故部门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处工作人员

 责:负责应急处置的联络协调和组织调度

2.2.2 现场处理组

 长:事故部门分管负责人

  员:事故部门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和水电管理人员

 责:负责事故现场处理和人员、物资的抢救

2.2.3 疏散引导组

  长:安全管理处消防,事故区域安全责任人

 员:有关部门疏散引导人员

  责:负责引导被困人员安全疏散

2.2.4 防护救护组

 长:院卫生所负责人

  员:医护人员、事故部门工作人员和现场教职工

 责: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医疗救助

2.2.5 信息组

 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员:宣传部、办公室、有关单位负责人

  责:负责事故现场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关注网络等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拟定上报材料 

3.事故预防措施

3.1事故预防

(1)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并做记录;在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使用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3)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 1 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使用部门要定期对特种设备及相关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和设施功能齐全有效;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报告;

(7)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加载和卸载要求缓慢平稳,运行期间要保持载荷相对平稳,压力容器处于工作状况时严禁拆卸压紧螺栓。

各部门、各系部要认识到位,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检查整改,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

3.2 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2.1 电梯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首先按下急停按钮,同时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蹾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屈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2)电梯在动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首先按下急停按钮,随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如果报警无效,可以大声呼叫或间歇性地拍打电梯门。乘客应保持镇静,不要轻易扒门爬出,以防电梯突然开动;

3)电梯运行途中进水时,应将电梯开到顶层,并告知维修人员;

4)电梯运行途中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在就近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停靠,迅速利用楼梯逃生。

3.2.2 起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起重设备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在工作场地周围树立警示标志,等电力恢复或设备维修完毕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2)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3)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

3.2.3 锅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炉管破裂泄漏不严重且能保持水位,事故不致扩大时,可短时间降低负荷维持运行,待备用锅炉启动后再停炉;

2)严重爆管且水位无法维持,必须采取紧急停炉,但引风机不应停止,还应继续给锅炉上水,降低管壁温度,使事故不致再扩大;

3)如因锅炉缺水,管壁过热而爆管时,应紧急停炉,严禁向锅炉给水,这时应尽快撤出炉内余火,降低炉膛温度,减少锅炉过热程度;

4)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3.2.4 压力容器设备及附件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当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发生爆裂、鼓包、变形、大量泄漏或突然停电、停水,使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压力容器及其设备周围发生火灾等非正常原因时,必须紧急停止运行,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依规避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2)压力容器及其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爆炸停止后,在采取有关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3.3 报警

若发生人员受伤,应立即进行救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寻求帮助。

(1)报警电话:110119;报警电话:38251103825119

(2)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先判断自己是否面临危险,如有危险,应做好个人防护,迅速离开危险区域。

3.4 接警

1)学院接警员应问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造成的后果等关键信息,准确记录报警人提供的所有信息。

2)接到报警后,接警员应立即向协调联络组长报告,并通知事故部门安全责任人。

3)协调联络组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如果事态严重且已拨打110、119报警,协调联络组长应立即向工作小组报告,并安排专人到主要路口引导警车、消防车进入事故现场。

4)工作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各行动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同时向学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5 现场处置

3.5.1 现场控制

1)现场处理组立即采取有效手段,维持现场秩序,抢救伤员和物资。

2)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达现场后,现场处理组应听从相关人员的统一指挥,协助开展处置工作。

3.5.2 应急疏散 

1)疏散引导组迅速查明现场所属部门和涉及的师生,召集有关人员确定疏散方案,组织现场人员紧急撤离危险现场。

2)疏散组织者要沉着冷静,按计划依次引导现场人员有序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进行帮助和安抚,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3.5.3 防护救护

1)防护救护组接到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防护救护队,携带医疗救护设施赶赴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2)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拨打120请求紧急救护,联系医院接纳救助伤员。

3)现场人员应全力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

3.6 信息报告信息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信息,拟定报告材料,经应急工作组审核后上报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6.1 事件报告

事件发生后,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学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首报后 30 分钟内要进行第一次续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态紧急时,要随时进行续报。处置结束后,须在 1 天内提供书面终报材料。

3.6.2 报告内容

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发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7 应急结束

1)经上级相关单位确认事件得到有效处置、危险已经消除后,工作小组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 报告。

2)做好受害人员和现场的善后处理工作。

3)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件的深入调查。

4)按要求向学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终报材料。

4.应急保障 

4.1 人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要成立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

2)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规范。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考核、档案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开展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人员足量。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安全保卫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应急工作组应定期组织演练,使行动组成员熟悉应急工作中各自的岗位、任务和工作 程序,能够做到处惊不乱,有序处置;各行动组应有针对地进行 业务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4.2 物资保障

1)后勤保障组应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防护设施和其他应急物资,以备不时之需。

2)学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应确保本区域的安全应急通道畅通和应急指示标识完好有效,为应急疏散创造条件。

3)总务处、财务处应做好应急紧缺物资的筹集工作。

4)有关部门应保存好学平面图、结构图、建筑施工图纸、重点部位分布图、应急疏散路线图等备用。

5)加强技术防范,提高防范效率。

5.附 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山东水利技师学

校内触电事故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学院的安全管理,有效应对学校内触电事故,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水利技师学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学院应在平时积极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和安全教育等预防工作,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学院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在基本建设与日常教学管理中充分考虑安全问题,避免因电器线路故障、教学实训过程管理疏漏、用电安全意识缺乏而造成的触电事故。

2)以人为本原则。在触电事故处置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既要尊重当事人保护其隐私,维护其名誉,也要注意加强师生的教育引导,做好师生的情绪疏导、心理安抚工作,更要尊重并给予当事人家属以必要的人文关怀和恰当的帮助。

3)依法公正原则。触电事故的性质与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学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并依据《学生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依法处理。

4)合理适当原则。在触电事故的处置中,既要考虑当事人家属的情感和家乡的风俗习惯与民族宗教要求,也要考虑学院的社会影响和承受能力,在依法公正的基础上,坚持合理适当的原则。

5)及时妥善原则。在触电事故处置中要按照“宜缓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快不宜慢”的原则妥善开展工作,在充分尊重当事人家属的痛苦感受和合理要求的基础上,心平气和地就事件的处理达成共识。

1.4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置。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处置触电事故应急指挥小组

  长:分管总务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总务处主要负责人

  员:宣传部、安全管理处、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和各系主要负责人,院卫生所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法律事务顾问及各系学工组长。

  责: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突发事件的顺利处置。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及时报告信息、汇报工作情况。

2.2 处置触电事故应急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总务处处长

  员:总务处副处长、学生处负责人、安全管理处校卫队队长、宣传部工作人员、院卫生所工作人员、学生处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班辅导员

2.3 相关工作组

2.3.1 应急救护组

  长:院卫生所负责人

  员:院卫生所工作人员。

  责: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协助120及医院做好危重伤员的救治工作。

2.3.2 现场警戒组

  长:安全管理处处长

  员:安全管理处校卫队队长、相关学院辅导员及学生骨干

  责:负责校内现场的保护和警戒工作;疏散人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2.3.3 舆情信息组

  长:宣传部部长

  员:法律事务顾问、宣传部工作人员

  责:负责校内、校外的相关信息通报工作;负责新闻媒体的接待工作;了解师生对事件的反应及网络等媒体舆情,进行分析,提出处置方案。

2.3.4 善后处置组

  长:总务处处长

  员:法律事务顾问卫生所负责人、财务处处长、院工会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学生处工作人员、系部负责人、辅导员。

  责:负责当事人后续的救护帮扶工作;负责当事人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续的医疗、法律、保险等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措施

定期对学校的电气设备、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用电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2预警机制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师生注意用电安全;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当发生漏电时能及时切断电源;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日常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处理。

4.应急响应

4.1 紧急救护

第一现场人员要立即报“120”“110”,以全力抢救生命为第一原则,同时迅速向值班院领导、安保处、学生处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先救人、后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通知各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和预案开展工作。

应急救护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启应急救护预案并派出医护人员,提供现场医疗救护。

4.2 现场保护

现场警戒组成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刻赶赴现场,采取划定保护区域、布置现场警戒、疏散围观师生、保存好证据,防止围观和拍照等措施,为医院、公安、司法鉴定机构等对事故的性质、责任的认定提供保障。根据可能与必须的原则封存相关现场。如遇外来人员滋事等治安事件引发的学生非正常伤亡事件,立即拨打110。

4.3 调查取证

由现场警戒组配合驻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对当事人现场遗留个人物品予以封存保管,同时开展现场调查访问,寻找目击证人;现场调查访问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收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详细经过,发现后采取的保护措施,现场所见所闻的情况,有无可疑人员或者其他人出现在现场,现场有无反常情况以及物品损失情况等,同时做好现场指纹、足迹等必要痕迹的提取。

4.4 信息发布

由办公室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有关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基本情况,并及时跟进续报。由舆情信息组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并注意把握舆论主导权,控制网络不良言论的散播,待学校统一意见后视情况发布调查和处置信息。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4.5 家属接待

确定触电事故成为既定事实后,由应急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联系当事人家属。若当事人为教职工或第三方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当事人家属,若当事人为学生则由所在系(部)学工组负责联系并告知学生家长有关事故信息,请家属尽快赴学校或事发地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告知内容要统一说法,以基本事实为依据,但通常不直接告知家属有关当事人已死亡的事实,让学生家长及亲属到达学校后慢慢了解接受。对于家属的吃、住、行等安排由办公室负责,要做到周到、细致、合理。一般选择离学校有一定距离的宾馆,同时考虑环境和谈判的需要。

交通方面由学校安排车辆接送,由所在部门派人全程陪同;家属或监护人如有情绪不稳和过激举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派出不同人员进行沟通和解释。

4.6 事态控制

一旦由于触电事故引发堵门、围攻学校教职工、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甚至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需当机立断作出判断,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还要认真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为事后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调查取证的重点包括事件全貌及整个演化过程、升级发展过程、事件原因、组织指挥人物、主要参与人员、实施过激行为的手段、造成严重危害校园公共安全秩序的后果等。

4.7 心理疏导

遇学生触电事故,要做好与当事人家属以及与事件处置相关师生的心理疏导、安抚等工作。可采用开展活动转移在校师生的注意力,采用团队辅导、集体咨询等形式对当事人班级任课教师、同学或虽了解情况但影响不是很大的学生开展心理咨询;采用个别咨询、心理矫治等形式对当事人同宿舍的学生、好友、辅导员或在事件中参与程度较深的师生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工作。

4.8 协商谈判

等待家属情绪稳定,基本了解事件真相,接受现实以后才能进入实质性谈判。如家属失去理智,无理取闹,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使协商和谈判得以正常进行,如:暂停商谈,请警方作为第三方协助商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地方政府,请当地派出所负责人前来协助商谈;尽量避免情绪对立,当商谈产生僵局时,请警方作为第三方介入。

协商谈判过程中应做到五“要”:一要掌握分寸,不激怒当事人亲属;二要分清责任,既不推卸也不包揽;三要争取主动,掌握商谈主动权;四要寻求帮助,取得地方政府支持;五要经费打包,对接待、丧葬、交通、补偿等费用,实行一次性包干。经济补偿或者人道主义援助金额确定后,应有学校法律顾问介入,签订保护双方利益的严密协议。

5.应急响应终止

5.1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事件基本平息、相关人员得到及时救治与安置,校园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得到恢复。

5.2 终止程序

触电事故由院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5.3 善后处置

5.3.1 履行协议。根据协议,妥善安排好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帮扶救助工作。

5.3.2 责任追究。按照“四个必须”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即事件原因必须查清,事件责任者和广大师生必须受到教育,事件责任者必须受到处理,整改措施必须落实到位。认真总结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并视情将事件处置的情况书面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6.预案演练

应急指挥小组定期组织全院的联合演练,提高应对触电事故的处置水平和应急指挥能力。

7.附则

7.1预案的制定与修订

本预案由处置触电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制定,并报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部门职责工作职责变动,人员发生变动,应急处置评估证明本预案需要改进时进行修订。

7.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人员通讯录

 

1.组长、副组长 

边敦典 382~5006  13325131171

郑金刚 382~5002  13864082761

张文博 382~5003  13969110841

  382~5009  15053355961

邵明明 382~5008  13515415778

穆云丽 382~5006  15053355969

孙大广 382~5010  13953314192

 

2.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

李克江 382~5005  13754790543

魏衍鹏 382~5000  15315337360

组织人事处

周家宝 382~5016  18353359337

 翟雪梅 382~5016  15092302229

宣传部

  382~5017  15553317307

学生工作处

  382~5060  13518638466

徐加山 382~5060  18863692602

  3825060  16678259098

孙振华 3825060  18653313307

教务科研处

  382~5028  13220692860

李衍德 382~5028  18053321800

财务处 

李冬梅 382~5021  13864365546

    侯玉华 382~5020  13220694489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张小双 382~5018  13864407221

安全管理处 

王金厢 382~5110  15006438886

       382~5110  15853317789

总务处 

王连军 382~5031  18954440886

崔正库 382~5031  15065869381

水利工程系 

尹鸿雁 382~5050  15966954582

张汉城 382~5050  13581018166

  382~5050  18953394320

  382~5050  13964360847

交通工程系 

卢建平 382~5053  13173275261

    丛晓琪 382~5053  18560902399

信息技术系 

孙建伟 382~5066  18615131510

黄昊远 382~5066  15853341414

智能制造系 

 曹晓峰 382~5041  13953341605

  382~5041  13589552951

现代管理系 

  382~5158  13589491568

王华云 382~5158  18206430299

  382~5158  15965528200

孟子骁 382~5158  18553321614

通识教育部 

丁全峰 382~5038  13583318720

邢慧丽 382~5038  18560811224 

电力工程学院 

梁凤清 503~4005  15169386599

  503~4005  152066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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