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简介

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安全管理处是学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领导和驻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职能如下

一、贯彻党和国家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和落实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认真贯彻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拟订、落实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宣传贯彻国家安全法规、方针政策和学校安全规章,普及安全知识;

四、承担学院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起草学院相关安全规章,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学校各部门相关安全工作;

五、负责校园治安管理;

六、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七、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八、完善反恐和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九、负责全校学生、教职员工及家属的户籍管理;

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政治保卫等相关工作;

十一、协助驻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山东省水利职工大学 鲁ICP备案05004319号 邮编:255130 电话:(0533)3825000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