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鲁安发〔2024〕23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安全与教学秩序,学院开展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和秋冬季节安全生产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重点场所安全风险防控、安全生产责任及措施落实等工作,着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水平。
二、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8日;2024年11月18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情况,结合国庆期间、秋冬季节安全形势特点,强化监管、宣传培训、源头治理等人防、技防、物防措施落实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等。
(二)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措施情况。重点检查教学、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人员密集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针对当前重点任务,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防静电、防凝冻等安全措施情况。
四、检查形式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领域、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迅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从根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
(二)组织开展全面督导检查。院安委会有关成员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详见附件),对全院所有楼宇: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实验室、食堂等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全面安排部署。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性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严格问题整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整改销号。各督导检查组对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甚至走过场、走形式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问题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督导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梳理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分别于9月29日,11月20日前报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孙楷岩,联系电话:15064355789。
附件:1.督导检查分组安排
2.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台账)
附件1
督导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院领导:党委副书记、院长边敦典
组 长:教务科研处处长张峻
成 员:王金厢、邹 磊、卢建平、物业公司负责人
负责督导检查德馨楼、德辉楼、1号配电室、智能实训车间、消防泵房等楼宇场所;
第二组:
院领导:党委副书记郑金刚
组 长:安全管理处副处长尹康
成 员:孙建伟、刘 锋、尹鸿雁、丁 莹、崔正库、孔德华
负责督导检查、立德楼、树人楼、室外配电室、水工检测中心、校园周边围墙等场所;
第三组:
院领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文博
组 长:总务处处长王连军
成 员:李 伟、孙楷岩、曹大志、宋金静
负责督导检查教工食堂、学生食堂、萌源河等场所;
第四组:
院领导:党委委员、副院长程 霞
组 长:信息技术系主任孙建伟
成 员:丛晓琪、张业松
负责督导检查图书馆、高位水箱、德业楼、交通实训车间等场所;
第五组:
院领导:党委委员、副院长穆云丽
组 长:学生处副处长孙振华
成 员:各学工组长
负责督导检查学生公寓、培训公寓、教职工宿舍等场所;
第六组:
院领导:党委委员孙大广
组 长:办公室主任李克江
成 员:丁全峰、孙 茜、徐加山、赵永朋
负责督导检查行政楼、唯实楼、唯新楼、大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中水站等场所。
附件2
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台账)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主要内容: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 检查人: |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主要内容: 被检查部门负责人: 检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