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工作提醒

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各部门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住宅小区等重点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吸取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2·23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经领导同意,现将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本次春季开学安全检查内容。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1. 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宣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

2. 做到“五个一律”。即: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一律坚决制止和彻底纠正;凡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对电线、电缆予以清理;凡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进行强制搬离;凡是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及时清理;凡设置在室内、地下室、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一律进行拆除。

3. 开展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操实训演练,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应急逃生演练

请各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相关隐患能改即改,不能当时整改的,要形成台账,明确时限,并及时安全管理备案。

 联系人:孙楷岩; 联系电话:0533-3825110/15064355789



版权所有: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山东省水利职工大学 鲁ICP备案05004319号 邮编:255130 电话:(0533)3825000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