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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新进教职工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09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新进教职工培养管理办法》(鲁水技师党字〔2020〕35号)规定,为满足岗位工作需求,加快新进教职工成长,现将2025年新进教职工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学院2025年新进教职工。

二、培养期

三年。

三、培养内容

(一)岗前培训。入职前,举办新进教职工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教学观摩等形式,帮助新进教职工提高师德素养,理解学院校园文化核心理念,掌握教学基本环节、方法与要求,尽快适应新岗位要求。

(二)导师培养。根据新进教职工专业、岗位职责等,选派导师对新进教职工进行指导。每学期,导师对被指导新进教职工岗位工作(如教师备课、讲课)指导不少于3次;承担教学任务的新进教职工随堂听课不少于3次。请有关部门确定新进教师导师人选,导师名单(纸质版与对应电子版)请于10月17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导师名单电子版请通过数字校园邮箱发送至范梦娜岗。

(三)学生工作积淀。担任辅导员,承担学生管理有关工作。帮助新进教职工了解学生,增进与学生交流,掌握学生管理方法,为因材施教提供学生工作经验积淀。

(四)进修、技能竞赛、调研实践等锻炼培育。鼓励、支持新进教职工开展研修学习。新进教职工三年内至少参加1次校内外工作有关研讨会议。研讨结束后,新进教职工认真总结学习心得,形成书面报告,在部门(含)以上范围分享交流。鼓励新进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能力或技能竞赛新进教职工三年内至少参加1次校内、校外公开课比赛等教学能力或技能竞赛。鼓励新进教职工结合所学专业到企业、机关、学校等开展实践调研新进教职工培养期内至少参加1次调研实践,撰写调研报告或实践总结,在部门(含)以上范围进行分享。

(五)继续教育督促。根据《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16〕10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请组织新进教职工注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并督促新进教职工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注册有关事宜请参考附件。

(六)其他。

四、考核管理

考核分试用期满转正定级考评和培养期满考核两种方式。考核评价依据新进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划、培养方案内容、目标等,采用查阅学习笔记与总结、听课、口试、笔试、实际操作等形式。

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培养期满考核两项均合格,考核等次定为合格;有1项(含)以上不合格,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根据新进教职工综合表现,适当延长培训期限。

五、有关要求

(一)及时传达,组织学习。请及时传达通知要求,组织新进教职工认真学习《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新进教职工培养管理办法》(鲁水技师党字〔2020〕35号),明确培养目的、内容与要求,鼓励新进教职工主动提升岗位工作能力。

(二)高度重视,有序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将新进教职工培养列入部门重要常规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培养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对新进教职工进行培养。



                              组织人事处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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