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和睦,校园和谐,同时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学院工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文明家庭”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文明家庭”:在职教职工家庭均可参评,全院拟评选6户。
2.“工会积极分子”:学院工会会员(入会满1年以上),全院拟评选15名。
二、评选条件
(一)“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学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习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传播正能量 。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3.夫妻互敬、互爱、互帮、互学,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家庭团结,婚姻幸福美满,注重家庭文化建设。
4.尊老爱幼,赡养、照顾老人,抚养、教育子女,家庭氛围民主平等、温馨和谐,注重良好家风传承。
5.团结邻里,彼此尊重,互谅互让,相互帮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邻里关系融洽,在社区有良好口碑。
6.热心学院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诚信待人,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讲究文明礼貌和公共道德。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工作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
3.积极支持和配合分会开展工作,热情为教职工服务,主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得到领导和教职工好评。
4.积极参与学院工会和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做出贡献 。
三、评选办法
(一)“文明家庭”评选办法
1. 以分会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比例按分会总人数的3%计算。
2. 各分会对推荐家庭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初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工会办公室。
3.院工会对各分会推荐的家庭进行综合评定。
4.评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文明家庭”名单。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1.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条件的工会会员向所在分会提出申请,分会也可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和活动参与情况进行推荐。报送比例按分会总人数的5%计算。
2.分会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拟推荐人选。
3.各分会将拟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报送工会办公室,院工会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候选人是否符合评选条件等。
4.院工会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工会积极分子”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氛围,使评选推荐的过程成为教育教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公平公正公开,优中选优,真正把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文明家庭和积极参与工会工作的优秀会员评选推荐上来。
3.按时报送材料。“文明家庭”填写《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1)及一张全家福合影照片。“工会积极分子”填写《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2)。各分会将纸质版的推荐表于5月9日前报送工会办公室,电子版通过数字平台邮箱发送。
附件:1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文明家庭”推荐表
2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工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