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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寒假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

(一)学生放假时间。1月1日(周三)—1月3日(周五)考试,学生考试结束即可离校。放假时间为2025年1月6日(农历腊月初七)至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九),住校学生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九)返校,2月17日(农历正月二十)正常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2025年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四)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13日(农历正月十六)起正常上班。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1.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深入系统谋划2025年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落实措施,动真碰硬、攻坚克难,绘制好明年发展蓝图,确保明年工作起步就出彩。

2.招生就业处拟定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做好假期招生工作。全体教职工要用好寒假走亲访友的机会,开展招生宣传。

3.各系部要进一步在学生就业、升学上下功夫,利用寒假走访企事业单位,建立深度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教师实践锻炼,推进校企合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冻等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师生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师生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学生处要召开“十防”安全教育班会,进一步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安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假期严格落实校门管理,做好进校人员身份查验和登记工作。外来人员和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进入校园。

(三)切实做好值班值守

严格落实院领导听班、中层干部值班制度。办公室、总务处、安全处要做好值班值守,总务处安排好假期在校师生的就餐,做好水、电值班及维修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做好值班记录和工作交接。如遇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寒假期间,全院中层以上干部、辅导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相关工作事项,确保学院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