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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利技术学院(原校名)新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7浏览量: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水利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

主体单位: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项目内容:山东省水利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征收土地位于淄川区钟楼街道大邢社区、双泉社区、郝家社区,征地总面积为7.1130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他林地5.4178公顷,坑塘水面1.6952公顷)。

征收大邢社区集体土地2.2119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他林地1.2862公顷,坑塘水面0.9257公顷)。

征收双泉社区集体土地4.8581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他林地4.1316公顷,坑塘水面0.7265公顷)。

征收郝家社区集体土地0.0430公顷,均为农用地(均为坑塘水面)。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淄博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0〕2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主体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

联系人: 赵永朋

联系方式:3825096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量石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2号楼B座4层

人:

联系电话:15615631430

电子邮箱:15615631430@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周边受影响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及受本项目影响的村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项目的支持态度、主体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2、方式和截止日期: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主体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次决策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主体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20230615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西路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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