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 于贯彻国办发〔2015〕 36 号文件全面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 13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等 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牢固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 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教师执教能力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条件建设为保障,面向全体、分类施教、强化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环节,作为学院 教育教学改革的有效突破口,作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有力保障,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基本原则
(一)面向全体。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体教师参与,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 面向全程。补齐培养短板,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教师的教育教学中,实现全环境育人。
(三) 面向未来。促进学生当前发展与终身发展相结合,构建有利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到2024年,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分制管理,完善创新创 业教育课程体系及课程标准,形成运行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到2025年,师生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 创新创业竞赛水平显著提高。到2026 年,形成课程、活动、竞赛、实践“ 四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体系、“苗圃— 孵化器—加速器”三级创业孵化链, 构建起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一)深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制订创新创业课程设置方案及标准,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 标要求,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纳入人才培养目标。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分制管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 转换制度,将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参加技术改进、竞赛成绩和 自主创业等折算为创新创业学分,客观记录并科学评价学生创新创业情况。
2.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创新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面向全体学生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分层分类开 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探索成立“ 山东水利技师学院--淄博创业大学、 齐都创业大学”等双创培训平台,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展SYB、 GYB系统培训和创业实训,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
3.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学院、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机制,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开发创新创业课程资源库,为学生提供更多精品资源共享课。企业订单班、校企共建学院做到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教材、开发课程,建设专业群基础平台课、 联合行业企业建设创新创业拓展特色课。
4. 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 结合学生实际, 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项目化教学,培养学生的思辨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采用答辩、实践操作、作品展示等多元化考核方式,注重考察学生学习过程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结果考核向过程考核、知识考核向能力考核、单一考核方式向多元考核方式转变。
5.完善创新创业竞赛机制。制定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 每年在技能竞赛月期间开展校内创新创业竞赛,鼓励师生积极参加校外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并将参赛情况纳入系部教学质量考核内容。对优秀竞赛项目和获奖选手、指导教师等参照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管理及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 进一步扩大项目覆盖面。实施“ 学生创新创业雏鹰计划”,每年立项支持 5-10个优秀创新创业项目。
(二)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校内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依托专业实训室、 实训中心,拓展功能,建设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到2025年建成2-3个创客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
2.打造学生创新创业示范中心。加强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内涵建设,充分发掘好、利用好、发挥好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在实习实训、创意设计、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以校企合作育人为主要目的,充分利用学院设备、技术参与创投,打造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中心。
3.建设学生创业指导中心。充分整合校内场地资源,建立学 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 做到“机构、人员、场地、 经费”四到位。完善学生创业指导中心设施,制定管理办法,规范入驻项目管理和运行,建立评估检查办法,实行淘汰退出机制。支持符合市场经营主体登记条件的在校学生,依法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手续,并对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指导。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 全程指导、 一站式服。
(三)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相对稳定的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制度,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创业指导资格培训,每年培训教师 5-10人。鼓励校内创业导师到行业企业锻炼,力争校内专职创业导师均具有1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验或自主 创业经验。到 025年,全院教师取得创业资格数量与学生数量之比保持在 1:200。每年选拔认定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
2.加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选聘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技能大师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兼任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与调整机制。
3.建立健全教师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加强教师创新创业能力考核,以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为主要标志,创新创业教育业绩 执行学院《社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对业绩突出的教师重点激励支持。落实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激励等政策,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四)完善创新创业教育政策保障及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团委)。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生工作处(团委) 牵头,各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各系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指导小组,负责系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
2.完善资金支持渠道。 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创新创业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创新创业教学、研究、指导与服务,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对创新创业教育做出贡献的部门、教师个人以及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积极争取知名企业、成功校友、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学生创业种子基金和创业奖学金,支持学生自主创业。
3.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打造创新创业品牌活动,学院每年举办创新创业展,集中展示师生/校友创新创业成果;各系部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等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宣传创 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重奖成功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使创新创业成为学院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