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2015]4号
各系、班级:
为了纪念“五四运动”爆发96周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五四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讴歌祖国建设的伟大成就,展现全院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学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迎五四“爱党·爱国”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红歌飘扬,青春激昂。
二、活动时间:2015年4月1日——5月7日
三、组织负责人:
学生处、团委:吴迎春
水利与土木工程技术系:于瑛
机电工程技术系:王国军
汽车与工程机械技术系:王连军
财经与信息工程技术系:崔正库
电力工程系:刘峰
四、活动内容:
第一阶段:各系负责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迎五四“爱党·爱国”为主题的合唱演练并组织比赛(利用课外活动、晚自习时间)。
第二阶段:各系于4月28日前组织100人方队参加学院的比赛,并将歌曲、指挥员名单报送院团委学生会(教学楼B205),附歌曲伴奏。
第三阶段:学生处、团委将于5月7日下午在山水广场举办各系学生合唱比赛。要求各系组织的方队从以下歌曲中选三首参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歌唱祖国》、《党啊,亲爱的妈妈》。
五、活动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爱国主义歌曲大合唱比赛是我院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加强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同学荣誉感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是促进青年学生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各系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此项活动。
2、各系团总支要认真安排这项活动,做好组织选拔工作。
3、各系团总支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同学们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练唱,争取做到人人会唱,充分发挥同学的积极性、主动性。
本通知发各系分管学生主任、学生科科长、班主任老师
学生处、团委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