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技师学院
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学工字[2015]13号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建设安全、和谐校园环境,学生处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 “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使广大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学生自我防范能力,降低直至杜绝可防性安全事故。
二、活动内容
1、学生处 团委负责悬挂横幅,组织签名活动,营造氛围;
2、学生处 团委负责组织学生安全教育报告会;
3、开展安全知识进教室、宿舍活动,学习学院《学生安全知识手册》;
4、各班结合实际,自行开展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如:主题班会、观看安全教育讲座或电影等。
三、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班都要把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做好计划,组织安排,将活动落到实处。
2、充分发动,广泛宣传。各班要抓住“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契机,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将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3、紧紧围绕“安全教育月”活动,切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五、活动总结
1、学生处 团委、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要带头学习,并做好活动的组织检查和总结工作。
2、活动结束后,各班要对“安全教育月“期间的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
本通知发各班级、辅导员。
学生处 团委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