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5年春季高考
监考工作手册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5月10日 |
9∶00—11∶00 语文 |
14∶30—16∶30 专业知识 |
5月11日 |
9∶00—11∶00 数学 |
14∶30—15∶30 英 语 |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4月
监考工作十不准
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携带手机、手表及其它电子设备入场;
二、严守考试秘密,不准参与实施泄密、舞弊行为;
三、认真核对领取的试题、答题卡、条形码等材料,无误后由本人填写有关栏目并签字确认,不准不核对就签字或由他人代填代签;
四、正确使用金属探测器,逐个做好入场“四核对”,不准考生一哄而进;
五、当众展示试题密封情况,准时启封、分发试题和答题卡,不准提前或延后;
六、考试过程中,不准将试题、答题卡带出考场;
七、对考生身份有疑问时,要在考前或考后进行核查,考试过程中不准通过问询等方式影响考生答题;
八、不准在考场内随意走动、长时间在考生身边逗留、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或做影响考生答题的事情;
九、如遇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准缓报、瞒报;
十、考试结束后,收齐所有材料并清点无误后方准考生离场,不准提前收取考生任何考试物品。
“一二‘一’”监考工作法
监考工作是考试安全最后一道关口,考场既是“第一战场”,也是“最后阵地”,考场失守意味着“阵地失陷”“全军覆没”。针对教育考试监考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梳理汇总十二个“一”,称之为“一二‘一’”监考工作法。工作法简练生动,概括精准、易于理解、便于记忆,请遵照执行。
1.一分不差 开封试题、收发卷等环节不能提前、拖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一丝不苟 监考全程严格按照考务指令操作,要严丝合缝,一丝不苟。
3.一忙一控 监考全程任何时间至少有一名监考员监控全场,两名监考员不得同时进行工作。
4.一前一后 监考全程任何时间至少有1名监考员在考场前部监控全场。
5.一立一坐 监考全程任何时间至少有1名监考员站立监控全场。
6.一左一右 监考过程中两名监考员应分别位于考场左、右两侧。
7.一正一反 监考过程中两名监考员应相对(面对面)监控全场,须背向而行。
8.缺一不可 监考全程任何时间两名监考员必须全部在场。如有特殊情况离开考场,须联系流动监考人员临时代替。
9.一心一意 监考全程任何时间监考员须专注工作不得从事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
10. 一步之遥 考试结束收卷时,考场前端监控全场的监考员在讲台上向门口方向横跨一步,也就是离开讲桌一步,防止清点试卷而不监控全场,靠门口大约一步,阻止考生拿卷离场,全部收完后两人共同清点。
11.一视同仁 监考员与考生一样,在进入考点封闭区时,都必须经过安检。
12.一男一女 两位监考员理想状态是性别互补,尽量安排一男一女两位监考教师。
考务重点考核项目工作流程
一、答题卡袋封面的填写。基本要求:封面内容填写准确、齐全。填写内容:考点、考场(贴条形码)、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考生座号、有无考场违规行为、违规考生姓名、考号、备注、监考员甲乙签名;填写人:监考员乙;第一次复核人:监考员甲;第二次复核人:包场员;第三次复核人:区县试卷整理人员;第四次复核人:市招考院试卷整理人员。
二、缺考、空考卡处理及加盖缺考、空考章。基本要求:彻底杜绝缺考标记缺涂、错涂和错盖、漏盖缺考、空考章现象。对于缺考考生的答题卡,条形码粘贴、缺考标记填涂人:监考员乙。复核人:包场员;缺考、空考印章盖章人:包场员。第一次复核人:监考员甲;第二次复核人:试卷验收人。
三、条形码粘贴。基本要求:条形码要粘贴在规定框架内,确保每一张条形码都完好无损,确保每一张答题卡都贴有条形码,坚决杜绝错发条形码。要让监考员、考生清楚,专业知识、数学每个考生答题卡为2张,其他科目为1张。当出现条形码损坏、粘贴错误等方面问题时要按要求在答题卡袋备注栏认真做好记录。条形码粘贴人:考生本人;第一次复核人:监考员甲。第二次复核人:包场员。当出现特殊情况时,记录人:监考员甲;复核人:包场员。
四、答题卡封装。基本要求:坚决杜绝答题卡丢失现象。答题卡清点人:监考员乙。第一次复核人:监考员甲;第二次复核人:包场员。考试结束后,考点要安排专人逐一检查考场,严防答题卡遗漏在课桌、地面及讲桌,检查人要签字负责。
文具要求
数学科目:考生可携带直尺、三角板、函数型计算器。
专业知识科目:部分专业可携带以下考试物品。
建筑、车辆维修科目:考生可携带直尺、三角板、圆规、HB铅笔;
机械制造、机电技术、自动控制科目:考生可携带三角板、圆规、HB铅笔、计算器;
电气技术、电子技术科目:考生可携带直尺、HB铅笔、计算器;
化工与环境、财税科目:考生可携带计算器;
设备维修科目:考生可携带三角板、圆规、HB铅笔;
服装科目:考生可携带A4硫酸纸一张、带曲线板的比例尺、自动铅笔、24色及以上彩色铅笔;
艺术设计科目:考生须携带直尺、HB铅笔、24色及以上彩色铅笔。
试卷、答题卡等分发与回收
一、试卷及答题卡的启封及分发
(一)试卷的启封。监考员要在规定时间将整袋试卷向考生展示后,当众启封。启封时,用小刀在试卷袋开口处划一小口,再沿开口线(虚线)划开。
(二)答题卡的启封。答题卡袋为内、外双舌设计,内舌上有双面胶带,供答题卡袋密封时使用。启封答题卡时,用小刀在答题卡袋开口处划一小口,在确认未伤及内舌后,再沿开口线(虚线)将外舌划开。
(三)试卷和答题卡的分发。监考员分发试卷和答题卡时,按考生座号顺序分发。在试卷交接、分发过程中,如发现错封、漏封或密封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汇报,按规定妥善处理。
二、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的回收和密封
考点考务组负责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的回收、装订、密封及检查验收工作。应合理划分验收区域,以考场为单位验收。工作期间,由一名副主考负责验收工作。
(一)答题卡的回收和密封
1.答题卡以考场(原卡回原袋)为单位回收装袋,不要装订。要防止折叠、粘连、破损、受潮。
2.答题卡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齐排好,有多张答题卡的科目,应先将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排列。缺考考生的答题卡由监考员按规定填涂缺考标记、粘贴考生条形码并在姓名栏空白处加盖蓝色“缺考”章后,仍按座号将其排入。空考答题卡在姓名栏空白处加盖蓝色“空考”章后排入。答题卡不能放反。
3.监考员要认真填写答题卡袋封面中的考点、考场、实考人数、缺考考生座号、有无考生违规行为等项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字。
4.验收员要认真核对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清点答题卡张数及排列顺序,确保不遗漏、不错排。填写答题卡“应有卡数”和“实有卡数”时,按各科答题卡的实际张数计算。核对无误后在答题卡袋面规定位置签字。
5.上述工作完成后,验收员要将答题卡以考场为单位装入塑料袋,塑料袋口折叠后朝里装入答题卡袋,将答题卡袋用内舌上的双面胶封口,然后由监考员用封条密封。
(二)试卷及草稿纸的回收、装订
1.试卷及草稿纸分别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收齐排好,一同装入试卷袋内,试卷袋面注明考点名称和考场号,监考员应认真检查,不得外流。
2.经验收员验收无误后,由监考员装订试卷袋口。
(三)作废、备用答题卡的回收
1.作废答题卡以及未启用的答题卡均须回收。
2.作废答题卡要在姓名栏加盖蓝色“作废”印章,装入备用答题卡袋中。
三、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上交
(一)试卷及草稿纸上交考区招生考试机构保存。保存期限为半年。
(二)答题卡、备用答题卡、备用试卷(包括未启用的备用试卷、答题卡)、备用卷启用审批表、偶发事件记录表上交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各市汇总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装袋密封后上交考区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市汇总后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山东省教育考试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除2B铅笔、书写用0.5mm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非必需物品不准带入封闭区和考场(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和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答题卡规定位置粘贴本人条形码,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号、座号等。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六、春季高考知识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七、考试期间,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出信号或指令,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八、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遵守上述规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部分常见的考务工作及处理程序
一、考生入场证件不全。
未带任何证件均可通过身份验证设备核实为本人后允许参加考试。提示:不能因为证件不全问题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二、缺考考务处理。
1.答题卡:贴条形码,涂缺考标记,写座号。
2.答题卡袋:袋面相应位置填缺考考生座号。
3.答题卡姓名栏盖蓝色缺考章,填写《考务信息统计表》(包场员负责)。
三、空考考务处理。
姓名栏盖蓝色空考章。与实考卡一并放入原考场答题卡袋。
四、开考前,发现缺少答题卡、试卷或有重印、漏印、缺页、破损等情况。立即联系包场员通知考务组,启用备用题(卡)。须填写启用备用题(卡)审批表,偶发事件记录表【考生签字】。
提示:
1.尽量减少启用备用题(卡)的时间,先将题(卡)发给考生使用,需要填的材料和表格过后再补齐。2.启用备用题(卡)若占用了考试时间,应报请市招考院同意后适当补足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对于该处理结果,考生须签字认可。
五、开考后,考生提出缺少答题卡、试卷或发现有重印、漏印、缺页、破损等情况。
1.告知考生,开考后提出补充、更换试题、答题卡,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2.若考生要求更换试题、答题卡。监考员应立即联系包场员通知考务组,启用备用题(卡)。3.允许考生将原题(卡)上的作答内容誊抄到新题(卡)上。4. 填写启用备用题(卡)审批表,偶发事件记录表【考生签字】。
提示:尽量减少启用备用题(卡)的时间,要优先发给考生使用,需要填的材料和表格换卡后再补齐。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因本人原因申请更换答题卡。
1.告知考生,因本人原因申请更换答题卡,延误的时间不予弥补。2.立即联系包场员通知考务组,启用备用答题卡。3.允许考生将原卡的内容誊抄到新卡上。4. 填写启用备用题(卡)审批表,偶发事件记录表【考生签字】。
提示:
1.尽量减少换卡的时间,要先为考生换卡,需要填的材料和表格换卡后再补齐。2.不能使用缺考考生答题卡。
七、条形码损坏无法修复的处理。
1.通知考务组到场落实是否确实无法修复。2.须在答题卡袋备注栏注明“**座号条形码损坏”。提示:条形码在不确定是否已损坏的情况下,一定要在答题卡袋备注栏记录。
八、考生考试中途如厕。
1.告知考生如厕回来需要进行二次安检。2.由同性包场员全程陪同其如厕。事毕允其返回继续考试,再次对其进行安检。
九、作弊处置。
(一)重点提醒。
1.要求尽可能让违纪作弊考生签字确认作弊行为。未签字可能引发后期考生上访,否认作弊事实,处理起来相当棘手。2.《考场违规记录表》填写要规范,不要漏填考场号、科目,违纪作弊事实要表述清楚。3.《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下联必须交予考生且要求在上联签收。4.《违规材料密封袋》上要标明考点、所考科目。
(二)几种主要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
1.违纪。(1)填写《考场违规记录表》,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要将违纪行为描述具体,不要只记录违纪。) (2)在该考场答题卡袋“有无考场违规行为”、“违规考生人数”两栏填写相关信息。
2.小抄。(1)小抄没收。考生在小抄上签名确认。(2)填《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3)填《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4)小抄贴在《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背面。(5)在该考场答题卡袋“有无考场违规行为”、“违规考生人数”两栏填写相关信息。
3.替考。(1)将此情况及时报市招考院。(2)填《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3)考生写悔过书。(4)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拍照留证。(5)在该考场答题卡袋“有无考场违规行为”、“违规考生人数” 两栏填写相关信息。(6)报警。
4.手机。
(1)手机中没有与考试相关内容。①点亮手机桌面拍下照片作为证据。②填写《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③填写《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④考生写悔过书。⑤在该考场答题卡袋“有无考场违规行为”、“违规考生人数” 两栏填写相关信息。完成上述工作后手机交还考生。
(2)手机中有与考试相关内容或建有疑似考试作弊的微信、QQ等社交工具的组群。①将此情况及时报市招考院。②将相关内容拍照留证。建有疑似作弊组群的将组群的名称、群成员以及群内有关考试的信息拍照留证。③填写《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④填写《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⑤考生写悔过书。⑥报警。手机交予公安人员。⑦在该考场答题卡袋“有无考场违规行为”、“违规考生人数” 两栏填写相关信息。
5.作弊橡皮等高科技作弊工具。
①将此情况及时报市招考院。②将相关内容拍照留证。③填写《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④填写《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考生在相应位置签名。⑤考生写悔过书。⑥报警。作弊工具交予公安人员。⑦在该考场答题卡袋“有无考场违规行为”、“违规考生人数” 两栏填写相关信息。
监考员操作规程
时间节点 |
信号、指令内容 |
进程 |
监考员甲任务 |
监考员乙任务 |
要求及注意事项 |
考试 前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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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考点、考场 |
一、在考场入口处、视频监控范围内,划定考生入场违规物品检测区域。 二、板书: 1.本场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答题卡共 页,试卷共 页。 2.严禁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入场。严禁将考试材料拍照或外传。 3.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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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45分钟 (首场考试开始前5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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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集中 |
1.监考员甲、乙佩带证件,经安检后,到考务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 2.签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监考工作用品等,并核对当场考试科目,检查试卷袋、答题卡袋及其塑封膜是否有破损。检查条形码标示考场号是否与所监考场相符。 |
1.考试工作人员手机等电子设备要统一保管,严禁带入工作场所。 2.监考员不得佩戴手表。 3.两名监考员要分别核对试卷及答题卡等材料,并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
考试 开始前 3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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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入场 |
监考员甲、乙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条形码和监考工作用品沿“封闭式”专用通道共同直达考场。 |
混编考场要板书本场所有考试科目相关信息。 |
1.在考场前方守护试卷和答题卡。 2.板书考试科目、时间。 |
1.检查、清理考场。 2.分发考生条形码、草稿纸等考试用品。 |
考试开始前30分钟 |
铃声30秒 |
考生 入场 |
1.站在考场前方维持秩序,监控全场。 2.负责看管试卷及答题卡。 3.根据铃声核对考场内的时钟。 4.开启无线信号屏蔽设备。 5.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
在考场入口处、视频监控范围内(考场另一门关闭): 1.对考生逐个实施金属探测。 2.将考生携带的违规物品截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 3.进行 “四核对”(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 |
对考生进行全面金属探测: 1.提醒考生禁止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及携带违规物品的后果。 2.按照自上而下、先前而后的顺序进行探测。检查的部位包括头部(含耳朵)、躯干、四肢(含脚部)。 3.若金属探测器报警,要查明原因,再次探测。 4.中途离开,再次入场的考生要重新进行金属探测。 |
考试开始前20分钟 |
广播指令A:请大家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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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期间,监督指令播放情况, 广播异常时,宣读指令。 |
指导考生在考场考生信息表上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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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15分钟 |
广播指令B:现在开始启封、分发答题卡。请认真检查答题卡和条形码,若发现科目错误、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或条形码信息与本人不一致等,请举手报告。请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后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和草稿纸的所有相应位置填写姓名、考号、座号等,确认无误后请放下笔。 |
启封并分发答题卡 |
1.核对答题卡袋面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 2.在视频监控范围内向考生展示答题卡袋密封情况。 3.开启答题卡袋(切勿割掉内舌),核对答题卡科目、份数,无误后,板书答题卡页数。 4.按座号顺序分发答题卡。 |
1.守护试卷、监控全场(监考员甲拆封及分发答题卡时)。 2.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并在答题卡和草稿纸的所有相应位置填写姓名、考号、座号等(监考员甲分发答题卡完毕后)。 |
1.如果答题卡背面有答题,考生也要在规定位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2.考生条形码粘贴倾斜、超出范围、褶皱等,要保持原状,不能揭掉重贴。 3.答题卡袋启封时,若将内舌裁断,或从袋底割开,要继续清点、分发,并及时报告。 4.混编考场分发答题卡时注意考生考试科目。 |
考试开始前10分钟 |
广播指令C:现在开始启封试卷,请核对试卷科目及份数,无误后,等待试卷分发指令。 |
启封 试卷 |
1.广播启封试卷指令后,启封试卷前,监考员甲宣读警示语:“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请检查是否携带手机等具有通讯拍摄功能的电子产品,如有,请立即主动上交。” 2.核对试卷袋面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 3.在视频监控范围内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情况。 4.开启试卷袋(没有内舌),核对试卷科目、份数,无误后板书试卷页数。 |
监控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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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前5分钟 |
广播指令D:现在开始分发试卷。请认真检查考试科目、页数是否正确。若发现科目错误、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请举手报告。请考生用黑色签字笔在试卷规定位置书写本人姓名、考号、座号等。请认真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开考铃声响后方可动笔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
分发 试卷 |
按座号顺序分发试卷。 |
1.密切监控全场。 2.本场考试有重要告知事项的,将内容工整抄写在黑板上,并提醒考生注意(监考员甲分发试卷完毕后)。 |
密切监控考场,严防出现考生偷拍试卷等违规行为。 监考员乙板书重要告知事项应在监考员甲分发试卷完毕后进行。 |
考试开始 |
铃声10秒。 广播指令E:现在开始答题。 |
春季高考知识考试开始考试考试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 |
1.在考场后方监控。 2.根据铃声核对考场内的时钟。 |
1.在考场前方监控。 2.查看无线信号屏蔽设备运行状况。 |
整场考试期间: 1.至少保证两人监考,严格遵守“一忙一控、一立一坐、一前一后”等监考要求。 2.要密切监控全场,不得闲谈,不得从事监考以外的工作。 3.监考员甲、乙均有责任查处违规行为。 4.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
考试 开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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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五核对 |
进行“五核对”(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座号)。 |
在考场前方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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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开始 15分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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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 处理 缺考 信息 |
1.在考场前方监控。 2.复核答题卡袋封面填写内容,签字。 |
1.在缺考考生的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缺考标记,粘贴条形码,在姓名栏空白处加盖蓝色“缺考”章。 2.在空考答题卡姓名栏空白处加盖蓝色“空考”章。 3.填写答题卡袋封面有关内容,签字。 4.处理完毕后在考场后方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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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前15分钟 |
广播指令F: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并检查是否将选择题答案填涂到答题卡上。 |
提醒考生掌握时间 |
提醒“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如继续答题,将按拖答违规处理,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距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及时填涂答题卡。” |
在考场前方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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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结束 |
铃声10秒。 广播指令G:本场考试结束,请立即放下笔。如继续答题,将按违规处理。现在请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等,方法是: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排好,下面放试卷,最下面放草稿纸。整理好后静坐在自己座位上等待收取。 |
结束考试,收取材料 |
1.核对考试结束时间。 2.监控全场,维持考场秩序,制止考生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监考员乙三收过程中,监考员甲不得清点材料,应监控全场,严防有考生将试卷拍照上网传出) 3.再次清点监考员乙收齐且清点过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 4.确认无误后,通知考生有序离场。 5.离开考场时负责携带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 |
1.三收:先收答题卡,再收试卷,最后收草稿纸。 2.三收完毕分别清点,无误后交由监考员甲再次清点。 3.监考员甲清点材料时,监考员乙要在考场前方监控。 4.加强组织,维持考生离场秩序。指导考生依次有序离场,不得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考生离场后检查考场有无遗漏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 5.离开考场时携带考场考生信息表及监考工作用品。 6.关闭无线信号屏蔽设备,清理考场,关闭门窗。 |
1.所有材料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有序离场。 2.答题卡不能折叠,不需装订,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整齐,装进塑料袋中后放入答题卡袋。 3.试卷、草稿纸按座号排好装入试卷袋内。 4.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存在考生违规行为的考场填写)、作废答题卡整理后单独交考务组。 |
复查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存在考生违规行为的考场填写)、偶发事件记录表内容,并签名。 |
考试 结束后 |
1.监考员共同经“封闭式”专用通道直达考务室。 2.将答题卡、试卷及草稿纸交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密封。 3.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存在考生违规行为的考场填写)、偶发事件记录表交考务组汇总,由主考审核签字。 |
信号及指令管理要求
一、考点须设置考试信号播放室,用于发布考试信号及指令,信号播放室应配备至少2台(套)不同类型、不同工作原理的计时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使用北斗卫星时间系统。考场内适当位置安装信号播放设备,须确保考场内任何位置都能听清楚信号及指令。
二、考点确定1名副主考负责管理考试信号及指令发布工作,确定2名(甲、乙)以上信号员专门负责信号及指令发布工作。
三、考点在考前须检查、测试考点信号播放室及考场内的播放设备及时钟,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确保所有计时设备时间准确、同步。
四、考生入场信号为铃声30秒,开考为铃声10秒,结束为铃声10秒。哨声为备用信号。考试期间的信号及指令内容须提前向考生及工作人员宣传,并在监考员操作规程上标明。信号及指令由考点按照北京时间统一发布,考场内时钟仅作参考。信号结束,接着进行相应的指令。如信号发布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发布信号、指令,须用哨子按时发布信号,监考员在考场宣读考试指令。
五、每科考试开始前10分钟、5分钟、1分钟,考试开始,考试结束前20分钟、5分钟、1分钟,考试结束等关键时间节点,由副主考和信号员甲、乙根据规定流程校对时间(见附表)。
六、流动监考员负责核对信号、指令发布时间与考场内时钟是否同步,若发现异常须立即向主考报告。监考员发现考点发布信号、指令时间和考场时钟时间不一致,务必及时联系流动监考员,立即向主考报告。
七、若考试开始信号发出时间有误,在主考指示下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同时第一时间报告考区知悉或核准。
(一)若提前发布,报经副主考、主考审核同意后,信号员甲立即发布指令:
“考试开始信号发布提前了*分钟,请考生继续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其他指令也将提前*分钟发布。”
信号员调整系统信号及指令发布时间(因该指令影响考生答题的时间予以补齐),副主考负责审核,主考最终确认。考试结束时考点应加强考场管理,待正常考试结束时间到时再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二)若延迟发布,记录延迟时间。报经副主考、主考审核同意后,信号员甲立即发布指令:
“考试开始信号发布延迟,请立即答题,延迟的时间将予以补齐,补时*分钟。考试结束信号、其他指令也将顺延*分钟发布。”
信号员调整系统信号及指令发布时间(因该指令影响考生答题的时间予以补齐),副主考负责审核,主考最终确认。
八、若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时间有误,在主考指示下按照以下规定处理,同时第一时间报告考区知悉或核准。
(一)若提前发布,信号员甲及时记录信号提前发布的时间。
1.考生尚未离场的,报经副主考、主考审核同意后,信号员甲立即发布指令:“考试结束信号发布时间有误,请监考员立即停止收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等对号发给考生本人。请考生等待考试补时指令开始后方可答题,考试时间将予以补齐,补时*分钟。
待试卷等发放完毕,信号员甲发布指令“补时开始,请考生继续答题。”
补时结束时发布指令“补时结束,请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2.考生离开考场的,主考立即将详细情况上报考区,考区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处理意见,逐级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若延迟发布,副主考立即指示信号员甲发布考试结束信号。主考立即将详细情况上报考区,考区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处理意见,逐级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九、上述第七条、八条异常情况的考试结束后,考点需征求考生对处理结果意见,所有考生签订无异议确认书后方可离场。
山东省教育考试信号及指令
时间节点 |
信号及指令 |
考试开始前 30分钟 |
铃声30秒。 |
考试开始前 20分钟 |
广播指令A:请大家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座号标签处。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
考试开始前 15分钟 |
广播指令B:现在开始启封、分发答题卡。请认真检查答题卡和条形码,若发现科目错误、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或条形码信息与本人不一致等,请举手报告。请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后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和草稿纸的所有相应位置填写姓名、考号、座号等,确认无误后请放下笔。 |
考试开始前 10分钟 |
广播指令C:现在开始启封试卷,请核对试卷科目及份数,无误后,等待试卷分发指令。 |
考试开始前 5分钟 |
广播指令D:现在开始分发试卷。请认真检查考试科目、页数是否正确。若发现科目错误、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请举手报告。请考生用黑色签字笔在试卷规定位置书写本人姓名、考号、座号等。请认真阅读试卷及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开考铃声响后方可动笔答题,否则按违规处理。 |
考试开始 |
铃声10秒。 广播指令E:现在开始答题。 |
考试结束前 15分钟 |
广播指令F: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并检查是否将选择题答案填涂到答题卡上。 |
考试结束 |
铃声10秒。 广播指令G:本场考试结束,请立即放下笔。如继续答题,将按违规处理。现在请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等,方法是: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排好,下面放试卷,最下面放草稿纸。整理好后静坐在自己座位上等待收取。 |
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
偶发事件 |
工作程序 |
监考员 |
考点主考、副主考 |
1.考生丢失、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的。 |
立即报告主考。 |
主考将考生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与考生本人相貌仔细核对,如确定为考生本人,则准其入场,忘记携带身份证的,要求考生在考点规定时间内带居民身份证到考点进行核验;居民身份证已过有效期或丢失的,要求考生在考点规定时间内出具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交考点进行核验(有其他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如不是考生本人,制止其入场。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
2.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准考证。 |
首先观察考生相貌,若与考场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照片相符,可允许考生先入场考试。 |
安排人员协助上网打印准考证,要在当科考试结束前完成。 |
3.发现考生与准考证或考场考生信息表的照片不符;准考证照片模糊、分辨不清;准考证没有照片。 |
考生入场时发现的,禁止其进入考场,并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 考试过程中发现的,立即将情况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后,由流动监考员及安保人员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处理。 |
要让考生写出书面说明材料,采取必要措施核实情况。如确系替考,记入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市或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如系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情节,联合市或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妥善处理。 |
4.答题卡袋启封时,将答题卡袋内舌裁断,或从袋底割开。 |
继续清点、分发答题卡,并将情况向考务组汇报。 |
考试结束封装时更换备用答题卡袋。 |
5.启封后发现答题卡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
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报告主考。记录所耽误的时间。 |
指示考务组核实情况,启用备用答题卡。如需弥补耽误的考试时间,需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延长不超过30分钟。如实记录。 |
6.条形码发放、粘贴过程中损坏,无法继续使用。 |
保持答题卡粘贴条形码区域空白。核对考生填写的考生号、姓名等信息,在答题卡袋封面备注栏中注明“XX考号条形码损坏”字样。 |
|
7.发现试卷袋破损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
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暂停拆封。 |
查明相关情况,评估有无泄密可能,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详细记录。如怀疑有泄密可能,应立即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待指示。如确定无泄密发生,监考员应继续启封分发试卷。 |
8.试卷启封前发现与本考场考试科目不符或启封后分发前发现内装试卷与所考科目不符、混装、错装。 |
已启封的,将试卷立即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记录因此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
未启封的,安排2名以上考务人员携带正确考试科目试卷沿“封闭式”专用通道迅速送达相应考场,问题试卷由考务人员交试卷保管室保管。 已启封未分发、考试时间相同的,立即将问题试卷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指示考务组按程序启用备用试卷,安排2名以上考务人员携带备用试卷沿“封闭式”专用通道迅速送达相应考场,问题试卷由考务人员交试卷保管室保管。 已启封未分发、考试时间不同的,立即将问题试卷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由考务组交试卷保管室保管。指示考务组按程序启用备用试卷。另派监考员携带正确考试科目试卷接替接触问题试卷的原监考员,并对原监考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问题试卷科目考试结束。 以上情况,均须立即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耽误考试时间的,要按规定补足。 |
9.试卷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 |
在本考场无法调整的情况下,报告主考。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
指示考务组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如需弥补耽误的考试时间,需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延长不超过30分钟。如实记录。 |
10.试卷分发后至考试结束前,发现与本考场考试科目不符或不同试卷混装。 |
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指示考务组查明情况。 试卷分发后至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发现的: 考试时间相同的,立即将问题试卷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指示考务组按程序启用相应科目备用试卷,安排2名以上考务人员携带备用卷沿“封闭式”专用通道迅速送达相应考场继续考试。问题试卷由考务人员交考点试卷保管室统一保管。 考试时间不同的,立即将问题试卷装入原试卷袋并密封,由考务组交试卷保管室保管。指示考务组按程序启用备用试卷。另派监考员携带正确科目试卷接替接触问题试卷的原监考员。本场考试结束后对接触问题试卷内容的所有人员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问题试卷科目考试结束,隔离期间应允许考生继续参加后续科目考试。 如需弥补耽误的考试时间,需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延长不超过30分钟。如实记录。 考试开始30分钟后发现的: 应立即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上级指示妥善处理。 |
11.考试结束后,发现与本考场考试科目不符。 |
立即报告主考。 |
主考要迅速查明情况,如涉及科目、考生范围、考生有无后续考试等,并立即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上级指示妥善处理。 |
12.开考之后,考生发现试卷或答题卡有重印、漏印、缺页、破损等情况。 |
报告主考,申请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告知考生由此耽误的时间不补。 |
指示考务组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
13.试卷印刷字迹不清晰,考生提出询问。 |
如人数较少或字迹不清晰的情况不严重,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卷,并当众高声答复。如人数较多或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主考。 |
指示考务组查明情况,启用备用试卷。如同样的问题大面积发生,应立即逐级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上级指示妥善处理。 |
14.发现试题有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
提醒考生维持原状,先作答其他题目。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接到上级指示后,根据指示妥善处理。 |
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上级指示妥善处理。 |
15.考生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书写的姓名、考号、座号与本人不符。 |
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将情况报告主考,密切监控该考生。该科考试结束后,由流动监考员及安保人员将其带到考点办公室处理。 |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行为,按考生违规处理程序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注意收集和保留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16.发现考生: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将考试材料带出考场;抄袭;传、接物品;喧哗;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擅自离开考场等违规行为。 |
属个别考生行为,应立即制止。按考生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处理。 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应全力制止,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大面积考试作弊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控制局面并展开调查,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逐级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17.违规考生拒绝或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位置签字确认的。 |
在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行为人签字栏中注明。 |
|
18.考生携带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离开考场。 |
予以制止。对已离开考场的,通知流动监考员迅速追回材料,报告主考。 |
组织力量追回材料,按考生违规行为处理程序处理。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19.个别考生忘记带考试用品。 |
尽量为考生解决考试用品,无法解决的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指示考务组调剂解决。 |
20.考生考试中途提出要喝水。 |
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由流动监考员提供饮水给监考员,监考员提供给考生。 |
21.考生考试中途如厕。 |
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考生返回后,经重新安检可继续考试。 |
了解情况,安排同性流动监考员全程监控考生如厕期间有无违规行为。同一考场同一时段只允许一名考生如厕。 |
22.考场秩序遇外来干扰。 |
排除干扰。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若情况严重,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3.考生出现晕场、疾病等情况。 |
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指挥和监督医疗组就地治疗,经治疗后考生坚持考试的,允许其继续考试;考生放弃考试并拒绝接受救治的,须考生签字确认,由考点医疗组和工作人员监控至考试结束;考生放弃考试并需外出就医的,须考生签字确认后,由考点联系医疗部门救治,并安排2名及以上考试工作人员监控其治疗期间有无违规行为至考试结束。 |
24.监考员出现晕场、疾病等情况。 |
另一名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安排更换监考员,对患病监考员及时进行救治,由2名及以上考试工作人员陪同治疗至考试结束。 |
25.监考员不尽职尽责,串岗、离岗等。 |
另一名监考员予以提醒,仍不改正的,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更换监考员。考后查明情况,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
26.个别监考员、考务人员有违规行为。 |
另一名监考员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 |
立即终止其所在岗位工作,更换监考员,已接触试题内容的要隔离至本场考试结束。查明情况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
27.考生弄脏或损坏试卷、答题卡;考试中途出现答题位置错误,要求更换。 |
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申请使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监考员在作废答题卡的姓名栏上加盖蓝色“作废”印章,并在答题卡袋封面的“备注”栏中注明“××考号答题卡损坏更换”。新启用的答题卡要填写姓名、考号、座号等,不需粘贴条形码。告知考生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
查明情况,按程序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 |
28.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非考生本人原因,造成已作答的答题卡破损或污染。 |
报告主考。 考试结束后通知相关考生等候处理。 |
立即逐级上报,妥善处置。如无法恢复,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按程序启用备用答题卡,在主考、副主考、市(县)检查组成员、监考员共同见证下,在视频监控范围内由考生本人誊写在新答题卡上,耽误考试时间的按有关规定补足,考生对处理结果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后,最终结果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9.因特殊情况启用备用考场。 |
使用备用试卷及答题卡组织考试。考试结束,经验收后使用备用答题卡袋密封,答题卡袋面的“备注”栏中注明“××考号考生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
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安排备用监考员、启用备用考场,准备监考工作用品,按规定启用备用试卷及答题卡。 通知原考场监考员将该生原答题卡加盖蓝色“空考”印章,放入原答题卡袋中,在答题卡袋面的“备注”栏中注明“××考号考生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
山东省教育考试两次安检工作要求
一、考点要建设专职安检队伍,加强安检业务培训,提升安检工作水平。
二、考点应张贴或播放有关安检工作须知和考生注意事项等,要求考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安检工作,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三、考点应根据考试规模分男女合理设置封闭区安检通道,配备安检台,配足安检人员。开考前,应对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安检工作应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全程录像备查。
四、考生在接受安检前,应配合采取措施,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属于违规物品的,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和考场。
五、使用安检门等固定安检设备的,应组织考生有序依次通过,不得拥挤,不得两人以上同时通过安检设备。
六、使用手持安检设备的,应对考生进行全方位检查,顺序一般为自上而下、先前而后。检查包括头部、四肢、躯干、脚部等身体部位,应重点检查可能藏匿作弊工具的耳朵、腋下、手腕、腰部等部位,以及文具、眼镜、皮带扣(内侧)、衣物(袋)、鞋袜、口罩等物品。
检查时,原则上应安排与考生同性别的工作人员实施检查。
七、安检过程中检查出的违规物品,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和考场。疑似作弊器材或可用于实施作弊的物品应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进行收缴、保管或上交。
八、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应在保证其安全情况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医疗器械进行安检。
九、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等)无法进行安检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审核材料。
十、考生安检时随身携带、手持的衣物或物品,应全部安检,防止考生将手机等违禁物品藏匿其中。
十一、安检过程中出现报警提示的,应首先要求考生做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然后对其重新进行检查直至安检合格。
十二、对于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以及有其他可疑情形、无法正常安检的,应由两名(含)以上与考生同性别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排查。
十三、已通过安检并进入考试封闭区或考场的考生,中途离开再次进入时,应重新进行安检。
十四、应合理设置安检设备的声音、震动报警模式,确保开考后不因设备声音报警影响考生正常答题。
十五、开考后,迟到考生应按程序进行安检,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
十六、拒不配合检查并对考试秩序造成影响,或对其他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威胁的考生,考点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处置。
十七、安检过程中遇到其他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考点主考,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考点各岗位人员职责
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主考在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工作,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二、负责选聘、培训和管理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组织开展考点、考场的布置及物资配备、设备调试、卫生消毒等考前准备工作。
四、确定1名副主考负责监督考试信号工作。每科考试开始前和结束前5分钟,考点考试信号播放室必须有1名副主考在场,确保考试开始、结束时间及信号、指令准确。考试期间,视频监控室内须有1名副主考负责视频监控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进行安检,对考生进行安检、身份验证等工作。
六、负责本考点试卷的管理。如遇试卷(答题卡)不完整、破损、污染、字迹模糊、错装等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备用卷。启用备用卷须经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启封全过程应当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并由主考签字记录。
七、负责对因违规需要终止其考试的考生和因违规需中止其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及偶发事件做出及时处理。
八、试卷送达考点后,对试卷进行检查、清点、签收。每科考试前,负责组织向各考场监考员分发当科考试科目的试卷、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等考试材料。每科考试结束后,负责组织验收作答后的答题卡以及装袋密封情况,并派专人保管与保卫,按时送交考区指定地点。
九、负责组织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考区招生考试机构。
十、做好本考点各类突发事件的演练和处置工作。
十一、向考区委员会报告考试情况。
监考员职责
一、在考点主考领导下,组织实施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二、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熟练掌握监考等考试业务。
三、考试期间监考员必须佩戴工作证件,遵守监考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和影响考生答题的事情(如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聊天,抄题、做题、念题等),不得检查或暗示考生答题,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不得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内容,考试期间不得将试卷及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得佩戴手表。
四、按要求领取、启封、核对、发放、回收、整理、密封、上交试卷和答题卡、草稿纸及其他规定的材料。
五、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六、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按规定对考生进行违规物品检查,核对考生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考试结束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
七、督促、检查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考号、座号及其他规定的内容。指导考生粘贴条形码,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
八、维护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检查人员、主考、副主考、流动监考员等规定以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九、负责加盖“缺考”“空考”“作废”印章。负责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有关栏目的填涂。负责填写答题卡袋面有关信息。
十、制止违规行为,认真填写《山东省教育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根据《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
十二、根据考点发出的信号及指令的时间点,核对本考场时钟。
十三、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考生提出的关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十四、考试开始前检查、清理考场,考试结束后清理、封闭考场。
十五、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流动监考员职责
一、熟悉监考等考试业务,负责所辖考场的联络工作,及时向主考、副主考汇报情况。
二、制止所辖考场的监考员擅自离场、互相串场及其他违规行为。
三、负责监控考生如厕、就医期间有无违规行为。
四、经主考同意,临时代替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考场的监考员履职。
五、入场时为考生指引考场位置。
六、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期间的关键时间点核对考场内时钟。
七、监督检查监考员履职情况。
八、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视频监考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考试政策规定,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熟悉监考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二、考试期间,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在视频监控室内实时监控所负责的考场,重点检查考生入场安检、考场考风考纪及监考人员履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记录,迅速报告副主考。
三、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得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带入监控室。
四、注意有关材料的保密,不得擅自将考场监控图像、视频等资料复制、外传。严禁擅自调整监控系统、监控范围。
五、要对负责的所有考场进行全面监控,其中对被举报的或有异常情况的考场要重点监控。
六、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督查组职责
一、监督考务、监考等岗位工作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情况。
二、在考点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三、制止、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工作规定的行为。
四、督促考点各类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五、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
系统管理员职责
一、在主考领导下,负责管理、维护与考试有关的信息系统和设备,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保障系统、设备在考试期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二、接受上级考试机构的技术培训和考核,熟练掌握网上巡查系统、身份认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试卷跟踪系统、广播系统、指令信号系统和综合管理平台等系统的使用方法及故障排除方法。
三、负责组织承建单位或技术支持单位对系统进行巡检、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
四、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日志记录等工作。
五、考前按要求做好各系统设备的检查、调试、安装和初始化工作,保障各系统正常运行。负责与上级招生考试机构连通网络,保障各个系统图像和数据的传输畅通。
六、考试期间实时监控各系统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副主考报告。
七、在每场考试结束后要注意存好数据,锁好门窗,确保总控室的安全。所有影像资料和文字记录按各项考试考务管理要求封存,保存至下一年度同期考试前。未经市级及以上招生考试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销毁。
八、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和规定,妥善保管系统账号、密码和视频录像等文件,不得擅自将考点的系统设置情况和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外传。
九、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考务组职责
一、考务组由1名副主考任组长,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二、安排考场,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制定考试工作手册。
三、做好考点、考场布置工作,准备监考工作用品等,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证件。
四、配合主考组织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培训,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点,规范操作程序。
五、通知信号种类及发布时间并按时发布信号。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期间的关键时间点核对时钟。
六、做好与保密组的工作对接和考试材料交接。
七、做好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材料的分发、回收工作,检查、验收答题卡、试卷及草稿纸的数量、排列顺序和密封情况,落实签字交接手续。
八、在主考领导下,做好备用卷启用、违规考生和偶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九、考试结束后,及时统计本考点缺考、违规等考试情况,逐级上报。
十、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保密组职责
一、严格执行上级保密工作规定,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试卷失密、泄密。
二、负责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交接、运送、保管期间的保密工作。
三、考前,与考务组做好工作对接,到指定考区保密室领取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
四、严格履行领取、分发、验收、交接手续。
五、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将答题卡、试卷等考试材料送交指定考区保密室。
六、处理运送试卷、答题卡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宣传组职责
一、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的有关要求。
三、在公告栏公布《考场安排分布图》《考点平面图》《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涉考条款、诚信教育宣传材料及其它注意事项。
四、积极收集考试期间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中的先进事迹,逐级上报,并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
五、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后勤组职责
一、树立热心为考生服务的思想,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二、负责悬挂横幅、插彩旗,布置考点环境。
三、配备各考场的桌凳,检修考场的照明设施、时钟、门锁等。
四、准备考点所需物品。设立饮水点,确保饮水卫生安全,准备考试用车。
五、做好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
六、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保卫组职责
一、负责考点、考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考点正常秩序,及时制止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行为。
二、负责试卷的押运、看护。
三、负责在考点入口检查考生准考证和各类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
四、距离考场所在建筑物5米(含)之外设置警戒线及值守点,形成考试封闭区,并安排专人值守。
五、设置“封闭式”专用通道。
六、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医疗防疫组职责
一、医疗防疫组应由考点学校医务人员组成,必要时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委派的工作人员参与。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考点工作人员的医疗急救、防疫、健康检测等。
二、负责考试期间药品、防护医疗用品、防疫、消毒物品的准备。
三、考试期间检查考点食宿卫生,做好考点内饮水用具的消毒,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四、负责安排考点和考场消毒工作,负责检查卫生清扫情况,确保考点整洁、卫生。
五、负责考点隔离考场、隔离通道的设置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考试期间防疫应急处置。
表1:
表2:
表3:
山东省教育考试
违规材料、工具暂扣单(上联)
考试名称: 2025年春季高考 考试时间: 2025 年 5 月 10 日
考区: 张店区 考点: 考点名称 考场: 002 科目: 语文
考号 |
23370303100001 |
姓名 |
张三 |
暂扣工具或材料 |
处 置 |
小抄 |
予以暂扣 |
考生(签字): 张三 监考员甲(签字): 签名 监考员乙(签字): 签名
备注:该暂扣单上联随违规材料逐级上交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联交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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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考试
违规材料、工具暂扣单(下联)
考试名称: 2025年春季高考 考试时间: 2025年 5 月 10 日
考区: 张店区 考点: 考点名称 考场: 002 科目: 语文
考号 |
23370303100001 |
姓名 |
张三 |
暂扣工具或材料 |
处 置 |
小抄 |
予以暂扣 |
备注:该暂扣单上联随违规材料逐级上交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联交考生本人。
表4:
山东省教育考试备用卷启用审批表
考试名称: 2025年春季高考 市: 淄博市 考区: 张店区
考 点 |
考点名称 |
考 场 号 |
002 |
考试科目 |
语文 |
考试时间 |
5月 10 日 9 时 00 分 |
备用试卷 份 备用答题卡 1 份 备用光盘 份 |
启用时间: 10 时 05 分 |
启用备用卷原因及使用情况记录: 考生李四,考生号23370323000002,因答错位置申请更换答题卡。经上级部门同意后,由保密员王一,考务员王二共同护送备用答题卡到考场内,在视频监控下启封,并告知考生,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考生签名:李四 监考员甲(签字): 签名 监考员乙(签字): 签名 |
考点主考意见: 同意 主考(签字): 签名 考点(公章) |
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意见: 同意 招生考试机构主任(签字): 签名 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章) |
说明:1.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考试备用卷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备用卷。
2.启用前须请示考点主考并报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同意。
3.备用卷须在视频监控下启封。
4.考试结束后,此表交考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表5:
山东省教育考试偶发事件记录表
考试名称: 2025春季高考 科目: 语文
考区: 张店区 考点: 考点名称 考场: 考场号
偶发事件 |
处理过程 |
详细记录偶发事件的原因 |
详细记录处理过程。 1. 2. 3. 4. 监考员甲(签字): 签名 监考员乙(签字): 签名 主考(签字): 签名 |
考区招生考试机构意见 |
同意 考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 签名 (公章) |
市招生考试机构意见 |
同意 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签字): 签名 (公章) |
说明:1.此表一式两份,由考点填写偶发事件及处理过程(可附页说明),有关人员签字,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填写意见。
2.考试结束后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签署意见后,一份市招生考试机构留存,一份上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表6:
2025年春季高考考试视频监考员工作记录表 |
考点名称:2025春季高考 |
考试科目: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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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监考员:张三 |
时间:5月10日上午 |
工作事项 |
001考场 |
002考场 |
003考场 |
004考场 |
005考场 |
006考场 |
007考场 |
008考场 |
009考场 |
备注 |
考前 |
在视频监控下逐个规范安检和四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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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规范的分发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和条形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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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中 |
逐个进行五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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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考场20分钟才开始五核对 |
监考规范(重点检查作与考试无关事情、打瞌睡、擅离职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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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违纪作弊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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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厕考生再次进行安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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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考场未对如厕考生进行再次安检 |
考后 |
准时回收试题、答题卡、草稿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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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无误后考生离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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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考场考生有未按要求提前离场 |
进行考场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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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考场未安排专人清场 |
注:1、视频监考员逐项检查合格后在对应位置用√标志;2、重点检查监考规范,详细记录不规范监考行为的时间和行为。3、考试结束后报市招考院留存备查。 |
表7:
山东省教育考试违规行为记录表
考试名称: 2025春季高考 2025年 5 月 10 日
市: 淄博市 考区: 张店区 考点: 考点名称 考场号: 002
序号 |
科目 |
姓名 |
考号 |
座号 |
时间及事实 |
行为人 签字 |
1 |
语文 |
张三 |
23370303100001 |
15 |
10点05分发现考生张三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
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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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员甲(签字): 签名 主考(签字): 签名 监考员乙(签字): 签名 考点(公章) |
备注:
1.发生违规行为时,由监考员认真填写此表并告知相关考生违规记录的内容,要求其在“行为人签字”栏签字确认,如考生拒绝签字,要在行为人签字栏注明。监考员甲、乙分别签字。时间及事实填写示例:“10点05分发现考生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2.考场无违规行为的,监考员在答题卡袋“有无考场违规行为”处注明“无”,无需填写本表。
3.考试结束,将此表交考务组汇总后由主考审核签字,无误后以考场为单位装袋密封逐级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