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简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过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在校生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认定的行为。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国家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主要举措。学院坚持立足水利、服务社会,面向水利行业和社会各行业技能人才,在我院认定范围内,按需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技能人才成长,更好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评价需求。
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院具备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双重资质。学院培训处(鉴定中心)为等级认定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学院各系部为各职业(工种)提供相关教学、考前培训、认定考试等等级认定工作的主要承载部门。
培训处(鉴定中心)根据各级人社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报名需求和学院师资情况,以每月至少一次的频率开展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每年12月(或次年一月)发布社会评价年度计划,每月发布下月的月度社会评价计划。
二、面向社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一)认定职业(工种)。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和后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相对应。面向社会可以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共10个(详见附表)。
(二)认定标准、等级。各职业(工种)的资格审查、认定过程,应遵守本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三)认定等级。按照所报考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标准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确定报考等级。
(四)认定方式。认定方式以结果考核为主,以过程考核或以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为认定结果等方式为辅。结果考核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以在线机考方式进行。
附表:
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职业名称 |
职业编号 |
工种/职业方向 |
级 别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汽车电器维修工 |
5、4、3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 |
5、4、3 |
汽车维修工 |
4-12-01-01 |
汽车机械维修工 |
5、4、3、2 |
水工监测工 |
4-09-01-04 |
|
5、4、3、2 |
工程测量员 |
4-08-03-04 |
|
5、4、3、2 |
河道修防工 |
4-09-01-01 |
|
5、4、3、2 |
水生产处理工 |
6-28-03-01 |
|
5、4、3、2 |
水文勘测工 |
4-09-02-01 |
|
5、4、3、2 |
保育师 |
4-10-01-03 |
|
5、4、3 |
水工闸门运行工 |
4-09-01-05 |
|
5、4、3、2 |
电工 |
6-31-01-03 |
|
5、4、3、2 |
电子商务师 |
4-01-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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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公示查询网址:http://pjjg.osta.org.cn/detail/28362detai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