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简介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经过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劳动者、在校生的职业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认定的行为。
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国家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人才战略的主要举措。对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拓宽就业空间的有效途径,是对学院“毕业证书+等级证书”双证书制度的有力支持。
经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学院具备面向本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双重资质。学院培训处(鉴定中心)为等级认定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学院各系部为各职业(工种)相关教学、考前辅导、认定考试等等级认定工作的主要承载部门。学院教务处负责学院各系部等级认定的考核工作。
培训处(鉴定中心)综合学院教学、学生外出实习及毕业安排等各类情况,制定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确保学生在毕业前有1-2次参加认定考试的机会。学生认定一般每学期举办1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
二、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一)认定职业(工种)。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应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技能类职业(工种)和后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或备案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并与现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相对应。学院现在面向学生可以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共23个(详见附表)。
(二)认定标准。各职业(工种)的认定过程,应遵守本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三)认定等级。面向学生的认定等级:学院在籍技师班、高级班、中级班学生可分别参加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的认定。
(四)认定方式。认定方式以结果考核为主,以过程考核或以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为认定结果等方式为辅。结果考核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以在线机考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