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级教科研课题管理,激励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和科学技术研究,发挥教科研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制订本细则。
一、课题类别
校级课题分为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面向全日制学生开展的教育教学类研究课题,面向学院中心工作和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的管理创新研究课题,面向行业企业等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等科学技术类研究课题。
二、管理流程
(一)课题发布
每年3月10日前,教务科研处依据学院近期教学教育重点确定并公布当年学院规划课题库。
(二)课题申报
每年3月底前,由课题申请人向教务科研处提出开发申请,填写并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附件1)。课题申请人可选择学院规划课题,也可自选课题进行项目申报,研究期限一般为一至两年。
(三)评审立项
每年4月底前,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四)中期验收
学院对课题进行中期验收,由教务科研处成立中期验收小组具体实施。
1.中期验收内容。中期验收分查看资料和观摩现场两部分。资料部分为查看申报书中提及的成果及佐证资料,如教科研中间成果、调研报告、访谈会纪要、发表论文、竞赛转化方案、教学及培训教案等。现场部分为查看申报书中提及的实物及实效成果,如查看实验室建设优化调整情况、课堂教学、学业考核、竞赛训练、实习就业情况等。
2.验收程序。(1)教务科研处发布中期验收通知。(2)课题负责人根据教科研课题进展情况向教务科研处提出中期验收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中期验收资料汇编。(3)中期验收小组依据申报书所列成果开展中期验收并给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包括“通过”和“撤项”两种形式。(4)教务科研处公布中期验收结果。
3.中期验收时间。每年10月组织中期验收。中期验收材料按具体通知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题鉴定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鉴定,从中评选优秀课题,并予以通报。
1.结题内容。结题鉴定分查看结题材料和汇报答辩两部分。结题材料为整理课题结题鉴定材料汇编,汇编包括4项内容:课题申请评审书、中期报告、课题研究总报告、课题研究成果材料,格式见附件2。汇报答辩由课题申请人现场汇报课题的背景、解决的问题、课题开展过程和取得的成效及成果等,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关键事项的问询和解答。
2.结题程序。(1)教务科研处发布结题鉴定通知。(2)课题负责人向教务科研处提出结题鉴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结题鉴定资料汇编。(3)学院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召集全体委员会进行结题鉴定并给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包括“结题”和“缓结”两种形式。
3.结题时间。每年3月组织结题鉴定。结题材料按具体通知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4.延期申请。各部门是校级教科研课题实施的主体,要组织课题开发团队开展自评并对报送验收材料进行初审,保证研究质量。自评及初审不合格的项目可向教务科研处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1年。
5.延期、逾期、缓结课题可参加下一年结题鉴定。
(六)公布结果
教务科研处于结题鉴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行文公布校级课题结题结果和优秀课题名单。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教科研课题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级教科研课题立项开展工作,要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引导教师立足现有学情、教情、设施条件、校企合作现状,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升人才培养成效。
2.加强管理。教务科研处负责统筹管理全院教科研课题工作,要在数字校园平台建设校级课题管理流程,提升管理质效。
3.考核激励。学院每年对优秀课题给予奖励并优先向上推荐。各系部要将承担校级教科研课题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教务科研处将校级教科研课题立项结题情况纳入系部考核指标体系。
四、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课题申请评审书(格式)
2.结题鉴定材料汇编(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