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场所清洁和管理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各系部:

为培养学生劳动精神,提升综合职业能力,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教学场所清洁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任务分工

(一)教室、实训室卫生

教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室内卫生由系部负责管理,其中:上课期间由授课教师负责,授课教师要在下课前5分钟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其他时间由教学班主任、辅导员共同负责。教室、实训室外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

(二)监督检查

教学班主任、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的劳动意识培养和思想教育引导。各系部联合学工组对本部门所属教室、实训室、实训车间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各系部学生工作处将教室卫生检查情况分别列入教学班主任辅导员月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教室卫生标准

1.讲台干净无污物、无水渍,讲台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2.地面干净,桌椅摆放整齐,课桌内无垃圾;黑板擦过,黑板槽、地板无粉笔灰;保持教室内外墙壁整洁,禁止乱涂、乱画、乱贴。

3.门、窗干净,无乱贴杂物;窗台上无垃圾,及时擦去灰尘。

4.卫生无死角,管线无灰尘,角落无蜘蛛网,时刻保持教室整洁。

5.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不外溢。

三、教室设施设备管理

教室、实训室的设施设备管理由系部具体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

1.课后教室的门窗、电灯、风扇、投影仪、智慧黑板等要保证关闭状态。

2.完善课桌椅、卫生工具的使用管理台账,系部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抽查使用情况。

3.教室、实训室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系部负责及时报修。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系部要将教室卫生整理作为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途径,各司其职,共同参与。

(二)严格落实

各系部要成立教室卫生检查小组,加强对教室卫生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卫生状况不佳的教学场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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