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场所清洁和管理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研处 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各系部:
为培养学生劳动精神,提升综合职业能力,学院决定进一步加强教学场所清洁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任务分工
(一)教室、实训室卫生
教室、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室内卫生由系部负责管理,其中:上课期间由授课教师负责,授课教师要在下课前5分钟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清扫;其他时间由教学班主任、辅导员共同负责。教室、实训室外公共区域由物业公司负责。
(二)监督检查
教学班主任、辅导员共同做好学生的劳动意识培养和思想教育引导。各系部联合学工组对本部门所属教室、实训室、实训车间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各系部、学生工作处将教室卫生检查情况分别列入教学班主任、辅导员的月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教室卫生标准
1.讲台干净无污物、无水渍,讲台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2.地面干净,桌椅摆放整齐,课桌内无垃圾;黑板擦过,黑板槽、地板无粉笔灰;保持教室内外墙壁整洁,禁止乱涂、乱画、乱贴。
3.门、窗干净,无乱贴杂物;窗台上无垃圾,及时擦去灰尘。
4.卫生无死角,管线无灰尘,角落无蜘蛛网,时刻保持教室整洁。
5.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垃圾桶不外溢。
三、教室设施设备管理
教室、实训室的设施设备管理由系部具体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制度。
1.课后教室的门窗、电灯、风扇、投影仪、智慧黑板等要保证关闭状态。
2.完善课桌椅、卫生工具的使用管理台账,系部安排专人负责定期抽查使用情况。
3.教室、实训室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系部负责及时报修。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系部要将教室卫生整理作为开展劳动教育的重要载体,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途径,各司其职,共同参与。
(二)严格落实
各系部要成立教室卫生检查小组,加强对教室卫生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卫生状况不佳的教学场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