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科研和技能竞赛管理,自2023年起,线上立项申报通过者方可申报奖励登记。现对立项申报填写、注意事项等作以下说明。
一、如何申报登记
操作路径:数字校园—服务中心,选择“教科研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关模块点击“线上办理”,即可打开申报页面。
二、如何立项申请
(一)立项时间
1.技能竞赛项目
收到通知文件,确定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后方可立项申报。
2.教科研成果
形成初稿后方可进行立项申报,并将初稿以附件形式上传。
3.教科研课题项目
(1)纵向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核准后立项申报。有名额限制的,由学术委员审议确定上报项目后立项申报。
(2)横向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项目负责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要求与合作单位共同起草科技协作合同,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核准后立项申报。
(3)院级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山东水利技师学院项目申报书》,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核准,报教务科研处汇总,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立项申报。
(二)立项编号
经任课所属教学部门负责人-教务处-院长审核通过后将生成立项编码,立项编号是项目完成后奖励登记申报的唯一关联字段。奖励登记申报时选定立项编码,关联成功后方可进行登记申报。
(三)意识形态审查
申请人对项目内容进行意识形态自我审查,并向任课所属教学部门负责人汇报,经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再如实填写审查情况。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教科研课题立项申报
由课题负责人立项申报,填写表单内容后在“立项申报材料”上传申报材料、通知文件或其他能证明申报级别的佐证材料。一旦申报成功,要根据课题进度安排及时到“教科研课题过程材料登记”提交相应阶段成果,避免结题前突击补交。
2.教科研成果立项申报
(1)论文作品、著作教材、专利类教科研成果,在“立项申报材料”上传成果初稿。
(2)获奖作品、其他类教科研成果,在“立项申报材料”上传相关通知文件或其他能证明申报级别的佐证材料。
3.技能竞赛立项申报
(1)立项申报以参赛队为单位立项申报,教师组、学生组分别由参赛教师、指导教师立项申报;其中,学生参赛竞赛项目,还需将赛项归属系部填至“参赛人员信息”栏。
(2)“立项申报材料”上传通知文件或其他能证明技能竞赛级别的佐证材料。
(3)三类技能竞赛项目,还需要上传主办单位的相关信息(能证明竞赛级别的相关材料)。
三、如何跟踪审核进度
申请后要关注审核进度,被驳回的事项,按要求修改并及时提报。跟踪路径:数字校园—个人中心,在这里可以查看我提交的流程,点击标题进行查看,更多内容可以点击后面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