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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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12-30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和落实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负责拟订、落实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决议、决定。

(五)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处理违反《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法规的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调查处理违犯国家《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工作人员;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做好立案、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负责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七)负责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相关材料。

(八)负责学院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九)根据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考核工作。

(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开展学院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