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与检查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组织汇报、传达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提出贯彻及实施意见;拟订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学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和及时报告。
四、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会同组织、宣传等部门,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五、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工作程序,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六、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全院党风廉政状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决定、决议的情况,遵守民主集中制、政治纪律、财经纪律的情况。
七、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支持党员和群众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
八、协同组织部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和完善学院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九、承办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